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sxyxy/2022-000001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四实验小学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9-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资助申请指南
1.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要将资助政策明确告知学生监护人。
2.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3.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4.并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资助资金由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
6.建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