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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ex/20260921-0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二实验小学
[ 成文日期 ] 2026-09-21 [ 公开日期 ] 2026-09-21 [ 有  效  性 ]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县划定服务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网上信息采集,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2日 8:30—8月16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 20日—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三、招生流程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1)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3)具有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2)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1)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2)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3)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5)非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特殊情况认定:

(1)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入住六个月以上,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银行交易流水,由供电公司、水务公司、暖气公司、物业公司等出具的六个月以上收费票据,或打印网上缴费记录截图,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核查走访落实。走访落实坚持“四个一致”原则,即目前居住人与摸底时的居住人一致,与购房合同签订人一致,与银行交易流水交款人一致,与物业水电暖等发票上的交款人一致。如提供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本辖区内学校招生报名。

(2)因城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的,提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

房尚未交付的,填报原房屋产权所属招生区域学校;买卖、转

让、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安置房参考小产权房入学政策处理。

(3)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4)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学校报名。

(5)县住建局代表县政府作为承租人出租的廉租房或公租房,入学严格以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同时上交租费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式的租赁不予承认。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衡量标准一致,入学严格以房产证为准。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1)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3)父母至少一方在郯城县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

2.所需信息:(1)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2)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3.工作流程:(1)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三)相关要求

1.幼儿园大班毕业升入小学一年级,由幼儿园通知学生网上报名;小学六年级毕业升入初中,由小学通知学生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情况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2.符合学校就读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本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3.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

四、招生具体时间

1.(8月12日-16日)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完成信息采集。报名信息中的户籍信息、房权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

2.(8月17日-18日)学校初审:一是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大数据不能对接的信息,由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二是对于完全不符合要求的,请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

3.(8月20日-22日)现场报名:学校初审要求上交材料的,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

4.(8月24日-25日)学校复审:学校对家长提交的信息或上交的材料再次全面审核,对不完全符合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再次审核入学资格。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要保持畅通)

5.(8月26日-27日)录取确认: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确认。

6.(8月28日-29日)录取通知:学校通过“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发送新生入学通知。

7.(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家长持户口本复印件和入学通知信息到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报到。

8.(9月1日)秋季开学:全县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

五、招生具体范围

建设路以北,古城路以南,郯子大道以西,富民路以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街及小区;郯东路至富民路之间的人民路以北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1.机关企事业单位(27个):中国人民银行、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郯城县人寿保险公司、郯城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县纪委、郯城县移动公司、郯城县人民法院、中国工商银行郯城支行、郯城县胸科医院、郯城县第一实验幼儿园、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郯城县司法局、郯城县图书馆、郯城县总工会、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郯城县老干部局、郯城县电影公司、郯城县文化馆、郯城县科学技术协会、郯城县机关工委、郯城县党史研究中心、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郯城县交通局、郯城县人民武装部、新源供热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以按照以上单位户籍进行网上报名,空挂户除外。)

2.小区(36个):星空喜园、德馨佳苑、纪委家属院、法院家属院、奥德中央郯府、国税局家属院、金盾中央公园、老检察院家属院、东关派出所家属院、老人大家属院、实验中学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紫东轩、物价局家属院、人和花园、信用社家属院、老粮食局家属院、老供电局家属院、进修学校家属院、广厦兰都、中泰建筑、信合小区、老政协家属院 、老劳动局家属院、老教育局家属院、老交通局家属院、老地税局家属院、审计局家属院、县委家属院、财政局家属院、万开世纪城、文澜府、蓝泊湾、教师之家、富民小区、檀悦相府。(以上小区可以按照新生监护人房产网上报名。)

3.小产权房(3个):和谐小区、郯城街道林业站小区、家和小区(小产权房、拆迁房报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4. 村街(8个):前八庙、后八庙、东南场、许庄、沙窝

崖(建设路以北)、城里一四区、城里一五区、城里一七区(以上村街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照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六、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利。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

(四)规范教育优待政策工作。根据《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教民厅[2022]1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以及《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等文件规定,落实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七、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记入控辍保学台账、及时进行劝返。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予以通报。

确因身体健康原因需暂缓入学的,需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到位。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微信公众号、招生宣传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三)严格政策,阳光招生。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同时,学校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

(四)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全面工作,拒绝任何外界干扰,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审核和材料把关工作,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特别是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九、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吴清林13407661558 周 楠15168965833

乔士芹18263932558 王丹丹15092999871

韩 东19863915802

技术咨询电话:

王玉鹏13407650252 杜 维18265136936

张 磊13697808401 吴淑浩15589033877

于继刚18769921910


附件:1.2026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2.2026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6年8月3日




  
附件【附件1 2026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小组.docx】
附件【附件2 2026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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