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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育新中学(东校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yxzx/2025-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育新中学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公开日期 ] 2025-08-1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做好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郯城县育新中学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原则。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新入学的学生,要随机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生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名义违规分班。

(四)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我校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4日8:30—8月8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11日—14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

三、招生条件和流程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在我县有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郯城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5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郯城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特殊情况认定:

①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入住六个月以上,提报户口簿、购房合同、缴款发票、银行交易流水,由供电公司、水务公司、暖气公司、物业公司等出具的六个月以上收费票据,或打印网上缴费记录截图,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核查走访落实。走访落实坚持“四个一致”原则,即目前居住人与摸底时的居住人一致,与购房合同签订人一致,与银行交易流水交款人一致,与物业水电暖等发票上的交款人一致。如提供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本辖区内学校招生报名。

②因城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

付的,提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填报原房屋产权所属招生区域学校;买卖、转让、赠予等方式获得的安置房参考小产权房入学政策处理。

③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④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⑤县住建局代表县政府作为承租人出租的廉租房或公租房,是跟住房保障中心签的,有租赁合同。入学严格以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同时上交租费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方式的租赁不予承认。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衡量标准一致,入学严格以房产证为准。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郯城县(同住)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郯城县城区、镇区(同住)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报名条件:

①在我县无义务教育六年级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三)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利。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2.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3.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防止学生辍学。

4.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5.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四)相关要求

凡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名的片区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接收报名。因所招学生均属于本片区,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网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业务熟、素质高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注重宣传,引导到位。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到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同时,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三)严格政策,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充分挖潜现有的资源,确保按要求班额编班上课。学校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四)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积极按照县教体局所划片区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跨片区招生,严格按照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规范办学行为,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考试,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不办“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廉洁纪律,严禁任何人借招生之机,买卖生源、收受钱物,谋取个人私利。

(五)明确责任。根据县招生方案和划片要求制定本学校的招生实施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全面工作,拒绝任何外界干扰,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审核和材料把关工作,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特别对小产权房、拆迁还建房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妥善处理好区域范围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工作中要热情服务,耐心解释,积极为家长排忧解难,提供方便。对招生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到位、推诿扯皮,尤其是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出现违规招生现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1.2025年郯城县育新中学(东校区)招生范围

    2.2025年郯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5年郯城县育新中学(东校区)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4.2025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郯城县育新中学

2025年8月1日


  
附件【附件1:2025年育新中学(东校区)招生范围.docx
附件【附件2: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附件3:2025年育新中学(东校区)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docx
附件【附件4:2025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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