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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第三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dszx/2024-0000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三中学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公开日期 ] 2025-05-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做好我校2025年新初一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按照《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招生秩序,合理划分招生范围,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5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原则。起始年级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0人以下,确保不产生大班额。新入学的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生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4日8:30—8月8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11日—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招生入学工作

(一)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条件:

(1)年满12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初中学校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具有马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马头镇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

下载登录“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办法说明: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三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1)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3)非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5年7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小产权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水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等票据,小产权房小区物业于7月30日前提供小区楼房分布图并标注今年所有上学学生具体房产位置和住户信息,交到县教体局基教科(6705室)和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按时提供的,视为无学生入学。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1)年满12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初中学校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父母至少一方在马头镇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所需信息:

(1)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2)从业信息:在马头镇务工者,需有乡镇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马头镇经商者,需在我县(镇)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3)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在马头镇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和物业交费单据。

3.工作流程:下载登录“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郯城县义务教育报名管理平台”→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马头镇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镇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

五、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

要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可能及时帮助其解决,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学校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解读组、审核组、实地考察组、技术指导组,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组 长:井向阳

副组长:程如飞孟庆超谢堂正尹广利

政策解读组:马开文 颜雪黄炳亮赵凤娟

审核组:杨杰 谢荣亮

实地考察组:宿昆鹏 马如涛

技术指导组:谢荣亮 李冬  孙涛

(二)严格政策,阳光招生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我校将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6221323 6221363

学校监督电话:0539-6373926

附:1.2025年郯城县第三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5年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附件【附件1:2025年郯城县第三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附件2:2025年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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