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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ex/2024-0000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二实验小学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公开日期 ] 2024-09-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4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我校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原则。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大班额。新入学的学生,按照随机排位方式阳光均衡编班。

(四)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2日8:30—8月6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招生流程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郯城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4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有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郯城县城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城区户籍是指具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单位、社区村街、街道户籍的。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4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特殊情况认定:

①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入住半年以上,

提报户口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银行交易流水,由供电公司、水务公司、暖气公司、物业公司等出具

的半年以上收费票据,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校将不定

期进行核查走访落实。走访落实坚持“四个一致”原则,即目前 居住人与摸底时的居住人一致,与购房合同签订人一致,与银 行交易流水交款人一致,与物业水电暖等发票上的交款人一致。如提供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本辖区内学校招生报名。

②因城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

的,提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

房尚未交付的,填报原房屋产权所属招生区域学校;买卖、转

让、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安置房参考小产权房入学政策处理。

③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

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料。

④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

龄儿童,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⑤县住建局代表县政府作为承租人出租的廉租房或公租房,入学严格以与住房保障中心签的租赁合同为准,同时上交租费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式的租赁不予承认。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衡量标准一致,入学严格以房产证为准。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

随父母到郯城县(同住)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

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郯城县城区、镇区(同住)

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报名条件:

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郯城县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

2.所需信息:

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

②从业信息:在郯城县务工者,需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郯城县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3.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4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4.录取办法:

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郯城县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三)相关要求

1.幼儿园大班升入小学一年级,由幼儿园通知学生网上报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学生毕业学校通知学生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并将报名情况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

2.符合所在学校就读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一律按照线教体局基教科调剂安排入学。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入学资格。

四、招生具体时间

1.(8月2日-6日)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完成信息采集。报名信息中的户籍、房屋所有权、居住证、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

2.(8月7日-8日)学校初审:一是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大数据不能对接的,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带着相关材料来学校现场审核;二是对于完全不符合要求,通知不通过,请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保持畅通)

3.(8月9日-12日)现场报名:学校初审后需要上交材料的,家长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2024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保持畅通)

4.(8月13日-17日)学校复审:学校对家长提交信息或上交材料再次全面审核,对不完全符合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现场确认报名审核资格。

(在此期间适龄儿童家长的联系电话一定保持畅通)

5.(8月18日-19日)录取确认: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确认。

6.(8月20日-21日)录取通知:学校通过“临沂市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发送新生入学通知。

7.(8月30日)新生报到:家长带着户口本复印件和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

8.(9月2日)秋季开学:全县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

五、招生具体范围

建设路以北,古城路以南,郯子大道以西,富民路以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街及小区;郯东路至富民路之间的人民路

以北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1.机关企事业单位(25个):中国人民银行、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郯城县人寿保险公司、郯城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郯城县纪委、郯城县移动公司、郯城县人民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郯城支行、郯城县胸科医院、郯城县第一实验幼儿园、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郯城县司法局 、郯城县图书馆、郯城县总工会、郯城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郯城县老干局、郯城县电影公司、郯城县文化馆、郯城县机关工委、郯城县党史研究中心、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郯城县交通局、郯城县人民武装部、新源供热公司。(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以

按照以上单位户籍进行网上报名,空挂户除外。)

2.小区(35个):星空喜园、德馨佳苑、纪委家属院、法院家属、奥德中央郯府、国税局家属院、金盾中央公园、老检察院家属院、东关派出所家属院、老人大家属院、实验中学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紫东轩、物价局家属院、人和花园、信用社家属院、老粮食局家属院、老供电局家属院、进修学校家属院、广厦兰都、中泰建筑、信合小区、老政协家属院 、老劳动局家属院、老教育局家属院、老交通局家属院、老地税局家属院、审计局家属院、县委家属院、财政局家属院、万开世纪城、文澜府、蓝泊湾、教师之家、富民小区。(以上小区可以按照新生监护人房产网上报名。)

3.小产权房(3个):和谐小区、郯城街道林业站小区、

家和小区(小产权房、拆迁房报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4.村街(8个):前八庙、后八庙、东南场、许庄、沙窝

崖(建设路以北)、城里一四区、城里一五区、城里一七区(以上村街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照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六、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不能坚持到校接受教育,但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登记评估工作,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能入尽入,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继续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动员和组织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提供必要帮助,防止学生辍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

七、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

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记入控辍保学台账、及时进行劝返。

确因身体健康原因需暂缓入学的,需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信息汇总后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业务熟、素质高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到位。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三)严格政策,阳光招生。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同时,学校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四)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跨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录取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明确责任。

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全面工作,拒绝任何外界干扰,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审核和材料把关工作,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特别是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区域范围内涉及招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和矛盾。工作中要热情服务,耐心解释,积极为家长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七、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张晓晴13583946215宋平15206833001

乔士芹18263932558孙芹烈15253995672

李倩13407627969

技术咨询电话:

王玉鹏13407650252吴清林13407661558

张 磊13697808401韩东19863915802

赵 静1595399188


附件:

1.2024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24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4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刘 红

副组长:刘桂红 宋平 张晓晴

成员:王玉鹏 乔士芹孙芹烈吴清林

张 磊 韩 东李 倩 赵 静

招生工作小组

政策解读组:宋平张晓晴乔士芹孙芹烈李倩

王玉鹏吴清林 张 磊 韩 东赵 静

网络审核组:宋平张晓晴乔士芹孙芹烈李倩王玉鹏

实地考察组:吴清林张 磊 韩 东 赵 静

附件2

2024年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8月2日-6日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郯城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完成信息采集。报名信息中的户籍、房屋所有权、居住证、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

8月7日-8日

学校初审:一是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大数据不能对接的,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带着相关材料来学校现场审核;二是对于完全不符合要求,通知不通过,请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名。

8月9日-12日

现场报名:学校初审后需要上交材料的,家长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审核确认,并填写《2024年郯城县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8月13日-17日

学校复审:学校对家长提交信息或上交材料再次全面审核,对不完全符合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再次审核入学资格。

8月18日-19日

录取确认: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确认。

8月20日-21日

录取通知:学校通过“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向家长发送新生入学通知。

8月30日

新生报到:家长带着户口本复印件和入学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报到。

9月2日

秋季开学:全县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

9月20日

学生建籍:上传学生信息,完成新生建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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