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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郯城县美澳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amxx/2024-0000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美澳学校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了全面实施索质教育,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阳光、公平、有序”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2.2024年我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按照市县文件精神实行计划管理、志愿填报、择优录取,并将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二、组织机构

2024年6月10日,成立郯城县美澳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魏兰廷

组长:刘超金

副组长:徐辉徐诚胡涛李形势

成员:张伟 王兴银 张宇佘春光夏华宋金平

孙长瑞宋沛洪 孙昊 王艳杨一龙孟庆标王庆金

刘中凯李凤朝

教导处负责具体执行工作,教导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等实际情况,按照每班55人的标准,综合确定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如下:

教学行政班共38个班,共2090人,其中普通生2010人,特长生80人。此招生计划为临沂市指令性计划,不再增加。

2.我校招生范围为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且具有我县户籍的考生,普通生和美术特长生不得跨县区招生。作为山东省校园篮球、足球和田径特色学校,体育生特长生可以跨县区招生。

3.根据上级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有关政策规定,我校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的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7)146号和临价费发(2018)1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录取方式

(一)录取原则与条件。我校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平、公正、阳光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等,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为中考成绩达到县教体局划定的各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参加中考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县教体局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中考成绩统一划定各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在县教体局统一领导下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尊重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和各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实施录取,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报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将依照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道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得私自接收无本校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社会救济:如符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给予免除学费人民币800元/每学期。符合条件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低保证明或残疾证等),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后,给予免除学费。

招生咨询电话:6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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