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mszxwsy/2026-000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庙山中心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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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4-28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病案复印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三、复印地点:医院病案室
电话:0539-2101618
四、导引路线:门诊楼三楼->病案室
五、病案资料复印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六、复印费由申请复印方缴纳,我院病历复印纸张规格均为A4,根据山东省相关价格政策,收费标准为:0.2元/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