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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drrmyy/2024-0000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二人民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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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9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
1.就诊:首先,参保居民或职工在医院医疗机构就诊时,需要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如电子医保卡)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2.门诊/住院结算;在就诊结束后,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及收款人员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对患者进行门诊或住院结算进行一站式直接联网结算,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和收据等单据。
3.医保管理部门将对报销后病人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和审批,再次核实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医疗费用等情况,并根据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医保地点: 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国道路驻地5号郯城县精神病医院南楼一楼门诊楼向西第三个门。
导引: 需要报销人员或咨询人员持材料到郯城县精神病医院南楼门诊楼一楼向西第三个门医保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