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wsysl/2024-000002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卫生院(十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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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4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镇第二卫生院收费查询
第一条为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政策规定,加大物价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医院为就医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第二条提供价格公示。在门诊大厅设立显示屏,公布各项收费标准。
第三条病人出院结账时,应按规定提供给病人“住院结算清单”,列明病人住院期间所有医疗服务工程及药品的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总价、使病人清楚了解住院费用情况。
第四条定期对病人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核查,对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工程不得收取费用。
第五条门诊、住院患者对医疗费用有疑问,收费人员应给出耐心、明确解释,对病人反映及时整改,并做好查询及投诉记录。
门诊、住院患者收费查询流程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要求其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证明门诊大厅收款室窗口收费项目查询及费用明细查询
一、收费查询方法及流程
收费查询方法:
⑴门诊收费处提供门诊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清单;
⑵住院收费处提供住院费用总清单;
二、查询地点:一楼大厅东侧“收款处”
收费查询流程:
⑴门诊费用清单:患者持身份证和发票在门诊收费处窗口打印门诊费用清单。
⑵住院费用清单:患者持身份证和发票在住院收费处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清单。
查询地点:
医院门诊一楼东侧,收款室
医防融合门诊大厅自助查询机
导引路线:
1.医院门诊一楼东侧-------收款室
2.医院大门西侧医防融合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