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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杨集中心卫生院病历复印
[ 索  引  号 ] yjzxwsy/2024-000003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杨集中心卫生院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公开日期 ] 2024-05-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病历复印制度

一、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受理复印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或村/居委会证明等);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伪造证件、委托书或关系证明等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画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四、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印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院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播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印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深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病案复印员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人证明材料携带齐全,核实病历的去向。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若未归病案室,通知病历保管病区将病历送到病案室复印。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病历复印人员确认无误后,加盖我院复印专用章。

六、病案室对复印病历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复印时间、住院号、姓名、复印费用、复印内容等,同时留存病历复印申请人的资料、证件复印件等。

七、住院期间病历原则上不提供复印服务。特殊情况申请人确实急需病历资料的,申请人应向其病历保管病区主管医师提出复印需求,由所在病区医师挑带病历至病案室复印。

八、因病历资料完善中或归档中等原因造成申请人当天无法取件的,医院可为其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向病案室提交书面申请并预缴复印费用,病案室完成复印加盖复印专用章后,由病案室邮寄发件。申请邮寄服务,因邮寄公司造成的资料丢失、个人隐私泄露等,医院不承担后果。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

病历复印流程:患者到所在住院科室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医生开具病例复印收费电子处方,患者到收款室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到病案室复印病历。

地点:原住院部二楼西首病案室。

导引路线:原住院部->二楼->病案室

收费说明:按照每张0.5元收费标准执行。超过20张的按照10元每份收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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