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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郯城镇第三卫生院病例复印流程
[ 索  引  号 ] tczdswsy/2023-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镇第三卫生院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病案复印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三、复印地点:医院病案室

电话:15216539989

四、病案资料复印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复印费由申请复印方缴纳,我院病历复印纸张规格均为A4,根据山东省相关价格政策,收费标准为:0.5元/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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