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gcxwsy/2025-00000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归昌乡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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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5-30 | [ 公开日期 ] | 2025-05-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医院接待病人投诉的有关部门(院长室、副院长办公室、财务科、各科室护士长及主任、医务科、医保办)
2、投诉的程序:(1)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2)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医疗技术方面转医务科;门诊、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病房的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3)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颖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病人越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病人往返。对于上级转发的投诉,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3、反馈。
(1)各接待窗口每周把投诉记录上报副院长办公室,由副院长办公室上报院长,分析汇总接待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
(2)加强各职能处室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纠纷处理:
地址:郯城县县卫健局办公室
电话:0539-6136010
郯城县医政科:山东省郯城县人民路256-2号
郯城县医调委:山东省郯城县人民路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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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纠纷处理部门:
地点:院长办公室
电话:0539-210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