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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第四中学规章制度
[ 索  引  号 ] dsizx/2024-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四中学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公开日期 ] 2025-05-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第四中学教师师德

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郯城县第四中学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教师政治思想、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方面情况,以及考核教师是否存在《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情形。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师德考核工作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

师德考评占教职工年度考核的10%(即100分),由师德日常检评(50%)和民主综合考评(50%)组成。师德平时检评,实行加减分制,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汇总,占50%。民主综合考评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占50%。(详见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主要以日常监督为主,学期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每年度汇总一次,依考核程序进行。每年应对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登记,连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的教师师德失范问题调查处理清单,在师德年度考核时纳入师德考评结果。

(二)考核程序。师德民主评议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教师互评(权重60%)。组织全体教师围绕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互评。

2.学校测评(权重20%)。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参照满意度测评、教师自评和互评等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满意度测评(权重20%)。班主任在本班学生或家长中测评,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50%。

4.确定等次。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最终评价情况,对每名教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凡有《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之一,情形轻微的,学校要对其提醒谈话,并在学校教师年终综合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情节严重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中,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打击报复不参与补课学生,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虐待、伤害学生,索要学生及家长财物,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严重败坏师德行为的,师德考核直接“一票否决”,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直至开除。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每学期师德满意度测评中,师德满意率低于90%的教师,师德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师德满意率低于80%的教师,学校须督促和指导其自查整改;连续两次师德满意率低于70%或单次低于60%的教师,应调整现工作岗位。

(三)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名师推选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的,参评教师须在近5年内至少获得1次以上师德考核“优秀”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并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影响期不少于12个月),应调离现工作岗位或学校。影响恶劣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处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郯城四中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辉

副组长:董志强孙鲁伟胡 山李慧慧

成员:杜宗宝刘宗伟乔士龙张鹏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代表、一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30%),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

(二)细化考核细则。围绕本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频发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细化扣分事项、评分标准,明确规定哪些情形或问题、扣多少分(详见《郯城四中师德考评细则》),拟通过教代会通过实施。

郯城四中舆情应对处置制度

根据当前双减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中小学安全有关工作条例及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张辉(总指挥)

副组长:孙鲁伟

组员:杜宗宝 乔士龙 张鹏

成立郯城四中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报流程有序引导舆论。办公室杜宗宝负责舆情处理,电教室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

德育处:落实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部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兼职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电教室联系。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按流程上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持续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应对舆情处理。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学校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郯城县第四中学文件

郯四中发〔2025〕1号

郯城四中教师量化管理办法

(郯城县第四中学十届二次教师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量化积分办法

1.师德100分由工会提供。

2.考勤100分由工会提供,下不封底。

3.教学常规200分由教导处提供。

4.考试成绩以1000分为基础,由教导处提供。

5.控辍100分,每少一人扣15分。(班主任扣10分,该班任课教师每人扣5分)带多个班级的教师按所带班级的平均扣分进行扣分,由政教处提供。

6.课堂教学100分,由教科室提供。

7.教科研100分,由教科室提供。

8.班主任100分,其中教学积分占60%,由教导处提供。班级管理积分占40%,由政教处提供。

9.教研组长20分,最高折算由教导处和教科室根据平常教研活动和业务检查进行赋分,最高折算20分。

10.名师工作室负责人10分,成员5—8分,具体得分由负责人确定。

11.工作量150分,

每天8节正课和2节晚自习共10节课正课,每节课按1课时计算,晨读算正课1/2课时量。教师标准课时量为12节课,每少一节扣12.5分,每多一节加12.5分,计算公式为150+12.5(教师实际课时量-12),领导班子成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计算公式为:150+12.5(教师实际课时量-6)。只备课不上课的按备课课时量1/2计入工作量,后勤及教辅人员按后勤制度计算,功能科室专职人员工作量按60分计入,兼职人员按40分计入。按分配工作的完成质量计入,由分管科室负责人提供.

12.安全50分。实行扣分制。老师上课期间,出现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的、其他不良影响事件的,扣任课教师量化积分10-30分。出现重大事故一票否。

13.附加分

(1)在教学视导等大型活动中,为学校争得的荣誉的,有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2)县级及以上运动会、足球赛、篮排球赛,教练长期组队、训练,取得比赛成绩前10名的,纳入工作量,参照文化课进行奖励。

(3)在县级及以上跳绳踢毽子比赛、健美操比赛、歌咏比赛、书法绘画展、科技大赛等工作量按所获奖项计入,获奖参照文化课减半奖励。

(4)老师辅导学生获奖赋分情况是县级:参与奖5分,三等奖6分,二等奖8分,一等奖是10分;市级:三等奖10分,二等奖12分,一等奖15分。

二、评价结果的使用

1.评价结果在校内公示并反馈给本人,以便教师个人总结、改进、提高。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个体问题,采用个别约谈方式反馈,使评价起到激励、导向作用;评价过程中发现共性问题,学校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以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

2.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评聘职称、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者,当年不能参加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

3.考试奖惩措施

(1)县抽考

①单科奖

校总成绩在全县10名以前(含10名),单科占全县前10名奖励该备课组第一名教师分别为1200、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元。备课组第二名教师奖金在第一名奖金基础上降低10%,以此类推。如学校总成绩未达到10名,奖金折半计算。中考加倍。中考单科成绩全县前四名的直接是当年度的教学成绩奖,平时县抽考单科成绩全县前四名奖励县级荣誉一个。

②高分奖

学生成绩在抽考中总成绩达到全县前100名,每人次奖励班级500元,全县前500名,每人次奖励班级200元,全县前1000名,每人次奖励班级100元。班级总分奖,奖励班数的一半,四个班级的前两名分别为200元、100元,6个班前三名分别为300、200、100元,获奖班级如果没有达到片区班级总数中等以上,奖金减半。

(2)片联考

①单科奖

校名次:5个学校单科成绩在片内同年级同学科前1—2名的,奖励任课教师300、200元;

②高分奖

学生成绩在抽考中总成绩达到全片区第1名,每人次奖励班级300,全片区前10名,每人次奖励班级100元,全片区前50名,每人次奖励班级50元。班级总分奖,奖励班数的一半,四个班级的前两名分别为200元、100元,6个班前三名分别为300、200、100,获奖班级如果没有达到片区班级总数中等以上,奖金减半。

(3)同年级同学科考试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含15分)的罚相应的任课教师100元,带多个班级的按平均分计算。

(4)在县抽考中单科名次倒数第一,且在本校中名次倒数第一的,扣100元。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调离原工作岗位。

郯城四中教学教研积分办法

(郯城县第四中学十届一次教师代表大会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落实《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作如下规定:

一、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1.优秀率:试卷满分的80%的分数及以上的人数/定员人数,积分=基数300加减班级与片区平均优率差的3倍。

2.合格率:试卷满分的60%的分数及以上人数/定员人数,积分=基数200加减班级与片区平均合格率差。

3.平均分:按年级建籍(定员)人数的成绩,积分=基数400加减班级与片区平均合格率差。

4.名次分:全县抽考,全校在全县名次最好的学科记的所有教师记100,其他学科每降低一个名次本学科的所有教师减5分;片区联考,全校在本片区名次最好的学科的所有教师记100,其他学科每降低一个名次本学科的所有教师减20分;

(二)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地方课程考试

没有大型活动的学科,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按建籍(定员)人数的平均分进行量化,最高折合成文化课基础分的80%。有大型活动,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按建籍(定员)人数的平均分进行量化(占40%)。运动会、广播操比赛、书法绘画展、快乐大课间比赛、篮排球赛、跳绳踢毽子比赛、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等各项文体活动进行积分(占60%),由政教处提供,最高折合成文化课基础分的80%。

二、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的检查均安百分制计分,按相应的比例计入教学常规的量化积分之中。

(一)计划、总结

学期前各科计划,学期末总结按时上交,内容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书写工整。各按10分计入个人量化积分。如果不及时上交或字迹潦草等视情况减5分。如他人代写不积分。不交的扣10分。

(二)备课

1.集体备课,按100分计入量化积分

各备课组按教学进度及时上交集体备课。项目齐全,书写认真,修改五次以上,如项目不齐全,没少一项扣10分,应写而不参与写的一次扣50分。一人带一个年级的集体备课自愿写,如写正常积分,不写不积分。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生物,物理,化学,体育按备课数进行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时间:

周二上午第二节开始: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地方课程。

周二下午第二节开始:语文,数学,英语

说明:所有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集体备课,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并按照备课组长的安排写好集体备课记录;不参加的、不按照备课组长的安排写集体备课的不得分。

2.个人备课,按100分计入量化积分

各教师按学校的安排,按教学任务的教学进度及时上交个人备课。项目齐全,书写认真。如项目不齐全,每少一项扣10分。

个人备课:

语文,数学,英语,每周4课时。

历史,地理,生物,每周2课时。

物理,化学,体育,每周3课时。

政治,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每周1课时。

电子备课按电子备课的要求执行,最后按备课积分的三分之一计入备课的量化积分。

(三)听课记录,按50分计入量化积分。

校长、业务教干不少于3次,教干每周不少于2次。教师每周不少于一次,项目齐全,书写认真。如项目不齐全,没少一项扣10分。

(四)帮扶计划,按50分计入量化积分中。

及时完成学校各科室下发的各类帮扶计划表,项目齐全,书写认真。如项目不齐全,每少一次扣10分

(五)作业,探究等检查。

语文:大小作文,隔周1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按100分计入教师积分中。

三记和练字纸,书写认真,项目齐全,及时上交,按2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读书笔记,每周1次。

日记,每周2次。

周记,每周1次。

数学:作业,每周3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按10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补偿性练习本,每周1次。书写认真,及时上交,按2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英语:作业,七八年级每周2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按5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作文,七八年级每周1次,九年级每周2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七八年级按5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九年级按10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积累本,每周2张。书写认真,及时上交,按2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物理、化学:作业,每周2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按10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补偿练习本,每周2张。书写认真,及时上交,按2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探究,每周一次,书写认真,项目齐全,批改认真,及时上交,按10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

美术:作业每周一次。

注:1.次数不够按100除应做次数乘以实做次数。

2.没及时上交按80%进行积分,不交不积分。

3.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地方课程等没作业、探究等学科按开展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两操、运动会、广播操比赛、书法绘画展等各项文体活动进行积分,最高分按文化课教师作业、探究、平均分的80%计入个人量化积分。以上活动积分由政教处提供,教导处汇总。

4.书写简单,潦草,没有操作性每次扣20分。

5.集体备课未修改的折半积分(修改5次以上)集体备课要求包组领导参与并签字,每少一次扣20分。

6.周五中午放学前交到教导处,下周一公布积分。

7.别人代写,使用旧备课一律不积分。

(六)教学师德

师德满分100分,下不封底。

1.不按时参加集体备课的每次扣10分。

2.外出学习不及时上交材料的,不在学科范围内作公 开课,汇报的,每次扣20分。并不予报销费用。

3.监考阅卷,迟到每次扣10分。无故不参加的扣50分。

4.不按时交各种教学材料的,每次扣10分。

(七)查课

1.根据校长室安排,每次有两人及以上领导班子查课。

2.旷课一次,扣教学师德分50分。每学期旷课两次以上一票否决。

3.迟到,早退每次扣教学师德分10分。

三、课堂教学

1、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活动,(如课堂比赛月活动,推门听评课活动等)全体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并由学校组织的评委小组进行赋分,前1/3的教师按100分计入,中间1/3的教师按90分计入,后1/3的教师按80分计入,请假不参加的教师记0分,无故不参加的教师扣100分,并再扣教学师德20分。

2、每次讲课后要进行认真的评课,并按要求写好听评课记录和教研活动记录,不参加评课的教师每次扣30分,并再扣教学师德10分。评课迟到或早退的扣10分,评课不认真的扣该备课组成员每人20分,并再扣教学师德5分。记录不认真不详实的扣该备课组成员每人20分,记录不按时上交的扣该备课组成员每人10分,不上交的扣该备课组成员每人30并再扣教学师德10分。

3、评课后必须整改的由备课组成员集体备课,群策群力,提出改进的方案,择合适的时间有评委领导小组再次听课,并进行再次评课,不听从学校安排的每次扣50分,并由校长室决定处理意见和结果。

四、教科研

(一)讲课比赛

1、各级各类教研室组织的优课,公开课,督导课,微课。相应教研组必须参加,组内评选推荐,上报入选人员名单。

积分办法:县级优质课一二等奖(20分、10分)县级公开课(20分)校级公开课(8分)全校性的名师讲座(8分)微课减半。市级以上奖项在县级基础上加倍积分。评为差课的扣20分。

2、听评课活动

各级各类听评课、指导课、推门听课等活动,相应教研组成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扣教学师德分10分。

(二)论文课件

按各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相应学科的教师积极参加,按获奖级别等次加分。

积分办法:必须有学校报送,县、市级教育局评选的(如课件制作、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县级一二等奖(5分,3分),市级以上加倍积分。相应学科无故不参加的,扣相应学科成员教学师德分每人10分。

所写教育专著、教学论文、优秀教案在国家、省、市教育刊物发表,年终督导代表学校检查后,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10、7、5、3分(不参加督导检查不加分);在校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2分。

(三)课题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课题研究,做到人人有课题,个个做研究。每位教师必须每年有研究的课题,按级别积分。

积分办法:立项研究:校级10分,县级20分,市级40分,省级80分。结题当学期:县级30分,市级50分,省级100分。成员减半积分。不按时结题的,按立项级别加倍扣分。无课题的不得获得县及以上级别的荣誉。

(四)理论学习笔记

各教师及时上交,每周不少于1次,项目齐全,书写认真,按50分计入组员积分中。如项目不齐全,每少一项扣10分。没少一次按比例扣分。

(五)外出参加比赛学习

外出参加比赛一律报销差旅费,参加比赛并获县一二等奖的报销其他费用。参加讲课比赛的教师可以由包组领导或教研组长带队。

外出学习的教师,由学校统一选派,教科室安排,由带队领导或本人领取外出学习汇报材料表,学习返校后,上交学习外出学习汇报材料及过程性图片,在相应的范围内做详实的学习汇报,上示范课,全部完成后,由教科室主任签字,最后校长签字报销学习所产生的费用,并复印报销单据给教科室留存。

郯城四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内容

1、严格遵守办公制度,每天早饭后第1、2、3节,午饭后第5、6、7节为办公时间,每周二下午5、6节为语数英集体教研时间,上午第2、3节课时间为其余科目教研时间,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与。

2、办公时间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学习业务,努力提高备课质量。

3、办公时间不准办私事、吸烟、带孩子或闲谈阔论、大声喧哗,严禁打牌下棋活动、做其他与办公无关的事情。

4、办公时间不准随便出入办公室,教师不得串岗,必须在办公室办公,有事须向领导请假。

5、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办公考勤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公布和兑现奖惩。

6、教干和班主任早晚到校长室签到,早晨签到时间为6:30之前,下午签退为放学之后。班级晨检7:10﹣7:50,午检12:40——1:30,班主任到班级检查学生,早午饭到食堂统一免费就餐。 晚检:晚休熄灯时间,(晚休检查时非值班教干、班主任有事可以不参加)。

7、罚则:早退、迟到一次,请假一节扣积分1分,旷办公1节扣积分3分(折合半天请假),办公时间不在本办公室视为旷办。请假半天记3节,一天按6节计算。带小孩进办公室扣积分5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次扣当事人积分5分,做到沾酒不进教室,醉酒不进校园,出现一例扣当事人10分,扣10元,在办公楼、教学楼内吸烟者扣积分5分/次。

8、上级督导检查业务,所有人员全天候办公。例会、考试、运动会和其他大型活动时,原则上不许请假,确需请假,例会一次扣5分,考试、运动会等一天扣10分,旷工加倍。

9、旷课旷工事假较多者,按照县教育局2011【5】号文件执行。除婚、丧、产等法定假期外,一学期事假(含旷班)累计不得超过一周。超过者,扣除当天的交通补助(每月的交通补贴除以22个工作日为一天的交通补助金额)。

对于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旷工解除聘用合同的问题,按照2002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中“规范解聘辞聘制度”的规定处理:“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据此,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法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0、教干安排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扣积分1分,严重影响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

男教师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弹性坐班,子女在一周岁以下的女教师每天上午第二节坐班(集体教研、大型活动、上级工作大检查等重大活动正常坐班)。

11、教研组长、班主任、教干每月可以享受两天学校派出的外出学习待遇。

12、上课时间,旷课一节者,本年度不得参与评先树优,不得评聘职称,并扣积分10分,扣除交通补贴100元;上课迟到、早退、中间溜堂者(含自习)扣积分5分,迟到、早退、中间溜堂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论处;只穿裤头背心或者不规范上课的,接打手机的一次扣积分5分。

13、请假一周以内者,必须自行调好课(包括因公出发),否则,按旷课论处。

14、有事调课必经校长室批准,主调人按事假论,凡私自调课者以旷课论处(含自习)。调课仍出现空堂,主、被调均视为旷课。

15、全体教师每天上午7:30前到校,教干、班主任到校长室签到,各科室负责人(或者值日教师)到室内打扫卫生(包括地面、走道、门窗玻璃、墙壁、物品等),班主任到教室、卫生区、宿舍指导学生打扫卫生,非值日教师负责抹净自己的办公桌椅。学校领导不定时检查,凡不洁净、不规范的扣责任人年终实际积分1—3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教导处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班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每天抽查不少于4次,考勤要一天一公布,教导处周末向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工会负责。

3、考勤领导周末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教学视导、教育督导等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全天坐班,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一式三份,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不得电话或短信请假,无假条视为旷工旷课。

6、教师(包括教干)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自行调好课。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5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三、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郯城四中教师电子考勤刷脸时间

春秋季

早签到:6:00——8:00

午签退:11:00——12:30

午签到:13:00——13:40

晚签退:4:30之后

夏季

早签到:6:00——8:00

午签退:11:00——12:30

午签到:13:50——14:20

晚签退:5:10之后

冬季

早签到:6:00——8:00

午签退:11:00——12:30

午签到:12:50——13:20

晚签退:4:10之后

郯城县第四中学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请销假制度。

一、正常婚假、产假(护理假7天)、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事假

1.教师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婚假、寒暑假)中进行。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予准假。

3.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一学期累计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2天以内,本人提交书面假条申请后由分管校长审批,事假10天以内,本人提交书面假条申请后由校长审批,超过10天的,由学校报至县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三、病假

1. 申请病假2天以内的,本人提交书面假条申请后由分管校长审批。

2.申请病假7天以内的,本人提交书面假条申请后由校长审批。

3.申请病假7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生出具的病休建议,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经校长审批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4.申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需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专家出具的建议休养天数的证明材料;单位调查落实,并经学校研究此人是否符合请长期病假的条件;若单位落实后,符合请长期病假条件,单位需形成党支部红头文件(文件内容:病假情况、符合国发[1981]52号规定应执行时间、病假工资数等),在县教体局备案后,报给县财政局,申请为其执行病假工资。单位留存相关的病例材料及会议记录,红头文件备查。

5.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2)52号)规定: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接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本条所提的工资系指本人的基本工资。

四、请销假办法

凡请假人员需履行书面程序的,应由单位办公室做好

请销假登记,经领导同意后,做好备案工作。

五、处罚

(一)对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违者接旷工处理。

(三)各类休(请)假人员或因公外出人员期满后应按时返回,超过期限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四)考勤以周为单位,每周100分,1天考勤即手机打卡4次+人工考勤2次。人工考勤和手机打卡各占50分,实行扣分制,全体会旷会一次扣20分,计0.5天,人工考勤旷点一次扣10分,计0.25天,手机打卡空2次扣5分,计0.25天,请假减半。

(五)事假连续超过10工作日的,从第11个工作日起,从年终绩效中每天扣50元;从年终绩效奖中按每天旷工扣100元计算,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报县教体局解除聘用合同。

六、附则

本制度由郯城县第四中学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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