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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郯城县育才中学规章制度
[ 索  引  号 ] yczx/2023-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育才中学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7-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将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以下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参与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管理指导和评价学生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权,享受带薪休假等权力,学校依法保护教师上述权力.

第十六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尊重、关心、热爱、保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应为教师履行上述义务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接受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制订教师培训规划,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大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对符合条件能够继续深造的教师,学校在培训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郯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局的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受聘、任教、晋级、奖惩以及评优选模的基本依据。

第十九条:教师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医疗、住房、带薪休假等待遇,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提高教师的生活福利待遇,尽力解决困难,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条:学校对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体罚侮辱学生,私自办班、收费,私自订购复习资料,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礼物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规范

1.男生标准发型为平头,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发、烫发、不打发胶,前额处头发不过眉毛,后部头发不能遮衣领,鬓发不遮耳朵,不留长鬓角,不留怪异发型;女生标准发型为齐耳短发或扎马尾,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披头散发,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梳怪异发型。

2.校园内学生必须穿校服。校服上不能涂抹文字图案或私自改装;校服上衣拉链不能低于领结下方2寸处;夏季校服只能打开最上方的纽扣。校内外及公共场所不穿背心、吊带衫、透视装、低胸、短裤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参加体育活动或比赛可以穿运动装。

3.学生在校园内不穿拖鞋,女生在校园内不穿高跟鞋。学生在校期间不佩戴项链、耳环、手镯、戒指、手饰等各种饰物,不纹身,不化浓妆,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

4.各年级、班主任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督促改正,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通知家长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态度蛮横,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年级组可提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礼仪规范

1.参加升旗仪式等集会活动,要统一穿戴校服,站队快、静、齐;升旗过程中立正站直,双手下垂,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声音嘹亮,吐字清晰。

2.着装得体,举止稳重大方。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文明,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不打断别人的话,不讲粗话、脏话;与人交谈要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要使用良好的形体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等;行走自觉靠右,不跑步,不抢路,就餐自觉排队,行走并列不能超过2人。

3.尊敬师长。遇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并让路;接受老师的指导,问话要起立,上、下课要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接受或递送物品要起立并使用双手;给师长提意见态度要诚恳,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到领导、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对长辈要有礼貌,就餐时请长辈先入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尊重父母意见,经常向父母汇报生活、学习、思想情况。

4.团结同学。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不谈恋爱,不拉帮结派,不讥讽嘲笑同学,不欺凌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5.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迎送,回答询问,招手道别。对待老、幼、妇、残,要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6.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给人起绰号,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动他人钱物,不拆他人信件,不看他人日记。

7.诚实守信。不说谎、欺骗教师和家长,心中有事主动找老师、家长谈心。

三、生活常规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垃圾,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写乱画。

2.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浪费粮食,节约水、电,提倡环保出行。

3.按时作息,认真做好值日,住校生按规定时间起床,整理床铺、洗漱,准时就餐。就餐完毕,值日生整理清扫卫生,并确保上课前20分钟结束清扫卫生工作,并全部进入教室上自习。

4.认真做好值日,爱护公共卫生,垃圾随时倒入垃圾箱,不得随意乱扔。

5.走读生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区域,不到放学时间不得随便离校,不准在校门口滞留。住校生在课外活动后方可回宿舍。

6.热爱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积极参加集体劳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7.爱护公物。爱护学校内的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及时认错,主动理赔。

8.学生在餐厅就餐,应自觉遵守餐厅管理规定,维护餐厅秩序和公共卫生,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调度。

9.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餐。就餐时应在餐厅用餐,不得将食品随意带出餐厅。

10.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自觉排队,不随意插队或让他人代买;就餐时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1.爱护餐厅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饭后应将剩余饭菜倒在桶内,将餐具放在指定位置。

12.适量取餐,杜绝浪费现象。

13.饭后及时离开,不在餐厅闲聊。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操作间。

14.尊重餐厅工作人员,若有意见,应及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或有其它无理行为。

四、学生课堂学习规范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铃响之前进入教室,安静坐好,不得携带与上课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餐具等进入教室。

2.早读课按照“育才读”的要求,坐姿端正、双手捧书、大声朗读。

2.课前准备好教材及相关学习用品,教材、资料和文具有序摆放在课桌上,当堂用书和笔记本放在身前位置。

3.老师进入教室后,班长喊“起立”,学生起立后保持立正姿势,向老师问好,待老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上体育课时,由体育委员提前整队,向老师报告人数,师生互相问好。

4.上课迟到者,要先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再进入教室,要主动向老师讲明原因;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课堂。

5.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按顺序出教室。

6.保持良好的坐、立、行姿势,谈吐、举止文雅;回答老师问题要起立,要讲普通话,有疑问时应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进行提问;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后再坐下。

7.上课不睡觉,专心听讲,用心思考,做好笔记,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课堂上应尊重老师,严禁顶撞教师。遇到分歧要先服从老师管理,等下课后再向老师解释。

8.课堂上不得随便说话、打闹、下坐位、乱递纸条,未经教师允许不能借东西,上机不得玩游戏。

9.爱护公物,严禁在桌凳、墙壁上涂写、刻划。保持教室清洁,不在教室吃零食、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每次上课前,(各班)值日生将黑板擦干净。

10.学生请假离校,学生要认真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离校时间,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学生拿着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五、安全常规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在校学生做出如下要求:

(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学生上学、放学路上,都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盲目、强行抢道,骑车时不并排而行;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在路上一律靠右边走;步行必须走人行道,过马路需走斑马线。骑车不准进入机动车道,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在人员拥挤的地方要下车推行,确实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不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学,不准骑英雄车,不准撒把骑车;乘坐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要佩戴头盔,乘坐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车辆上学、放学。

3.学生出入校门必须穿校服,要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对穿戴不齐全、不规范的学生,门卫及其他检查人员可禁止其出入。

5.到校后将自行车一律整齐地排放在班级指定停车区域。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1.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明火,不得将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带入校园。

2.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在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3.学生不得在教室、功能教室等地点蜡烛、吸烟(包括电子烟)等。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住校生不得在教室内点蜡烛、蚊香、吸烟(包括电子烟)等,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住校生若在夜间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值班老师并互相告知,井然有序地撤离隐患现场。

6.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吸烟(包括电子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要自觉安全用电

1.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2.要安全用电,不得损坏供电及照明设施;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住校生不得使用电褥子。

(四)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1.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被盗。钱及重要物品不得随意乱放,不得放在宿舍内,要交班主任保管。

2同学之间若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3.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引领校外人员入校。若发现校内有可疑外来人员,要及时向老师或有关部门报告。

4.自尊自爱。不传看凶杀、色情等迷信书刊和视频;不唱不健康歌曲,严禁进入歌舞厅、酒吧、录像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不随意接受馈赠礼品。

5.慎重交友、洁身自爱,不受社会坏人诱惑,禁止参加无监护人在场的不健康聚会,不参与非法活动及迷信活动。

(五)要注意安全用药及饮食卫生

1.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零食,不饮冷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在小摊点就餐。发现餐厅饭菜质量问题或不卫生等情况要及时反映,严防食物中毒。

2.有病要找医生诊治,不要乱用药物,严防药物中毒。

(六)要安全使用家电、煤气,不到不安全的地方游玩、游泳

以上要求,全体同学要高度重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希望每个学生不但要自觉约束,严格要求自己,还要敢于揭发,检举各种违纪行为。

六、学生集会规则

1.学生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种集会活动。在规定地点集合,由体育委员整队。散会时,以班为单位整队离场。

2.学生参加集会站队要快、静、齐、全,统一穿戴校服,仪表端正、整洁。

3.参加升旗仪式,要立正站直,双手下垂,脱帽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共青团员行注目礼;唱国歌,声音嘹亮,吐字清晰。

4.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专心听讲,不看无关书刊,不交头接耳,不起哄,不吃东西,不早退。

5.观看比赛、汇演或听领导、老师讲话时,要鼓掌欢迎。结束时,鼓掌致谢。

6.接受颁奖时,动作迅速,首先向颁奖者致礼,然后双手接受奖品并致谢,再回到原位。

7.保持会场卫生,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8.参加比赛时,要服从安排,听指挥;服从裁判,对裁判若有疑问,可在比赛结束后提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开场地,更不能自由退场。

教学管理规程

一、指导思想

继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人才观。在教育和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贯彻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状况落实立德树人,为国育才的教育理念,立足学生发展,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整体推进课程改革为中心,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教导处“指导、服务、督查、评价、创新”的功能,同时落实浩“双减”、“课后服务”等工作。强化教学工作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到新的高度。

二、核心工作

以课堂改革为核心,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围绕提高教师素质和优化课堂教学,加强教科研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的人才,走依法治校,科研兴校,教研兴教的道路。

三、具体工作

1.加强教研组建设

注重组风建设。切实把教研组办成科研带教研、教研气氛浓厚的学术阵地。要把教研活动搞得实实在在。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放手搞科研,用科研带动教研。

加强教研组学科建设,各教研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好教研计划,并付诸实施,研出成果。树立教科研为先导的教育理念,各教研组务必认真组织“主体学习、研究性学习”教学研讨活动,不断学习和探索课改的新资料,增强教学的实际效果。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发展,努力寻找教书育人规律。

2.规范教研活动,建立教研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用心开展互听课评课活动和推门课等活动。

(1)各组除了每周的教研活动外,须加强每周一次的业务理论实践学习。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真正做到三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

(3)继续开展推门课活动,新教师除了组内听课外,应多向老教师、骨干教师学习,进课堂听随堂课,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其他教师亦可)

(4)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评课记录及教研活动记录,教导处定期检查。

各教研组要抓好自身建设。逐步加强制度式的规范管理,共同探讨教材,使学科构成一个良好的研究氛围,以利于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研组要严格按照计划活动,用心开展群众听课、评课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要讲实效,不搞花架子,做到时光、地点、人员和资料四落实,期末将对教研组进行考核,评选出先进教研组予以表彰。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继续发挥师资队伍的团队优势

加强对老师的教改信息传递,教材分析、教法、学法运用的指导。用心创设条件,透过多种途径,如业务学习、培训、外地学习、教研会等形式,提高老师们的信息量,加强老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平时利用业务学习时光学习报刊杂志上的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支持老师参加县组织的学科技能,计算机应用和学历进修为主的基本功培训,加快老师们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的现代化。

透过有效的校本培训及自学尽快提高思想素质、专业素质;透过有利的实践体验及认真反思尽快探索育人规律;透过开设各类活动平台展示教学风采,从抓学科带头人入手,最大限度地发挥带头人的学术引领与示范作用。每学期都要拟定个人的工作计划。学校要从细节入手,抓各类教学活动计划的落实,并要下苦工夫。

4.以课堂教学研究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

要实现学科质量全面提高,只有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才是真正的落脚点,要努力引导教师树立学校就是研究所、教室就是研究室、自我就是研究者,要引导教师正确处理好:观念与行为的关系、传统经验与课改新要求的关系、预设与生成的关系、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资料的关系。要继续与上级部门多沟通,联系、得到他们的支持、指导。

5.强化九年级教学监控,团结拼搏,扬长避短,确保中考创佳绩

为确保九年级中考成绩再创新高,九年级教学工作要不折不扣遵循学校制定的实现“每节课堂高效优质”的工作要求,还要做好下方几点。

(1)学期初两周内按照要求制定详尽的学科教学计划。

(2)要注意讲究策略和方法,,一方面教师要善于精简资料、精用资料、精讲重点,要巧于激励学生强化记忆、强化思考、强化练习、及时归纳内化;另一方面适当增加综合测试频率。在实行月考制度的同时,提倡和要求日常测试和模拟训练。

6.搞好校本教研

校本培训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即教师发展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立足本校,依靠全体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在充分学习课程改革理论的基础上,加强课堂教学及教学行为的自我反思,要切实研究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如,我的课堂上确实发生了什么问题?我的教学行为就应怎样转变?等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教师群众讨论,透过同伴互助,共同研究解决,共同提高发展,并逐步构成专题性研究。在平时的教学中,各科教师有意识地进行学习策略的渗透,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与学习品质,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学习的参与热情,透过新颖的形式、丰富的资料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策略指导活动的用心性,发现学生中的典型,介绍经验,加以推广。教师中也要树立一批典型,能立足于学生的学情,依据学生的生成变化思考教法,能以学定教,真正实现教师主角的转变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7.开展教学基本功大赛活动

成立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以课堂改革为切入点,以课堂教学,教学设计,演讲答辩和教学成绩为主要资料,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我校的教学质量。

8.培优补差工作

全体教师都要做到思想重视,情感投入,时光落实,辅导要活,重视检测、反馈,不断改善方法。培优工作除了平时的分层教学外,年级组要统筹安排,职责到人,确保效果。全体教师要重视补差工作,重视个别辅导,分类评价,及时激励。对培优补差工作教务处要继续有计划地进行质量测评,及时通报,及时调整改善。

9.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实验教学

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和信息技术教学管理工作,音乐、体育、美术三门学科要上出特色。平时训练与活动的资料必须要齐全、规范、保存完好。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的管理工作,将现代教学技术同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10.从家长配合入手,开通家校沟通的管理渠道

继续家访工作,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家长会议,改变已有的开会形式,丰富已有的资料,做到分层与分段相结合,单独访谈、代表座谈相结合。班主任和教师要适时主动与家长沟通,征求意见。教师要及时反馈学生的变化与交流育人经验,并用心与每位家长建立科学育人的联系。

11.加强教导处自身建设,一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要团结协作,组织好各项工作,使教学工作在良性轨道上不断发展,真正起到校长室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12.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唤醒学生发展潜能,积极响应教育部提出的《关于抓好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的号召,做好“五项管理”的落实工作。

13.推进课后服务是支撑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教育部要求,新学期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

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控制考试次数

1.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中考试和一次期末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

2.严禁违规组织考试。学校、年级或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入学校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转学考试。

二、规范考试内容

3.严格规范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确定必须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基于学生学习内容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禁止“超标超前”考试。考试内容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三、优化考试方式

5.灵活选用考试方式。各地各校要综合考虑学生年级、学科特点等因素,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小学一二年级可以综合采取趣味游戏、汉字听写、朗读诵读、口语交际、戏剧表演、生活应用等寓考于乐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其他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外语学科要创造条件增设口语听力考试;科学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道德与法治可采取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讨论、辩论等活动方式进行考核;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确定合理方式进行考核。初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书面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行书面纸笔考试加实验操作技能考核,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由学校合理确定方式进行考核。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期末纸笔考试应适当提前安排,放假前一周主要用于试卷讲评,帮助学生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及时矫正,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业表现提出假期学习的个性化建议。

6.科学安排考试阅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四年级每场笔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五、六年级不得超过9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20分钟。不得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阅卷,学校间不得组织联合阅卷。阅卷评分要坚决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

四、提升命题水平

7.提高命题质量。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把命题能力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命题要严格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对学科基本思想、思维方法的理解,以及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建立考试试题题库,提高考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市县教研机构每学期命制2—3套难度要求不同的期末考试卷,供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学校分别阅卷。省级教研部门定期了解和评价市县及学校的命题工作,主动提供专业支持。

8.加强命题管理。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命题、审题机制,杜绝考试命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从校情学情出发合理控制试题难度。杜绝直接采用外来整卷进行检测。

五、优化结果应用

9.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或A、B、C、D四个等级。任课教师及时将考试结果及存在问题告知学生本人,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班主任通过家访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将学生考试结果告知家长,引导家长正确看待考试成绩,科学评价学生学业进步情况。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准确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10.控制成绩使用范围。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他人的成绩数据,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原始分数用于分析学情教情外的其他用途。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考成绩,公布、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重视过程评价

11.强化学生发展全程评价。学校要健全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12.纠正单一成绩评价倾向。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严禁单一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或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依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能以中考成绩或其他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奖惩学校或教师的主要指标。

七、加强质量监测

13.常态开展质量监测。各地各校要健全学业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业质量的监测。学校要完善学生学业跟踪预警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学业进步情况。市县(区)每年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同时开展覆盖本区域内所有学校的分学科抽样测试。质量监测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聚焦学科核心概念理解、学生核心素养发展,评估学生的学业发展水平,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改进教学提供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区域或学校的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提供参考,服务教育管理决策。

14.规范质量监测方式。各地各校组织的质量监测不能使用统一试卷进行统考统测,防止重复进行,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单位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科室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单位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科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单位各项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

1、单位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发票回来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予以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党组会研究后批准。

2、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各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二)审批权限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

2、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其探亲差旅费按规定予以报销。

3、购买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订阅党报党刊杂志、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4、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年终或每半年结帐一次,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机动车燃料费实行一次性购买,分期领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2、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科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四、福利制度

医药费、养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五、财产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应形成定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送机关办公室。

2、办公室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要进行经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并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3、财产物资的清查核对要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财务人员共同对有关科室财产认真组织盘点,并做好盘点后的对帐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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