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hqxx/2023-000000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红旗小学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7-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奖励条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二、奖励方法:
l.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
5.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三、学生处罚条例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而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和学生素质情况汇报单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4)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5)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1)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3)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4)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办公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打架殴斗致他人伤残者。
(6)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搅乱社会秩序者。
(7)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教师管理制度
一、师德师风管理制度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规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铸就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引导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
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进一步增强教师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
4、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
教师的高尚言行、完美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重要来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主要措施
1、加强“三观”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教师法》,明确师德建设目标,把师德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升教师素质,使教师队伍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规范的职业素养。
3、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建立以德育人、甘于奉献,热爱学生、诲人不倦,严谨治学、精业勤业,团结协作、携手共进,共同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明德惟罄,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4、关心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心理调节能力
树立尊师重教良好气氛,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理解教师苦衷、减轻教师过重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荷,创设一个融洽、温馨、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将本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纳入目前实施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减小心理症状出现率。
5、完善考核办法,实现师德“一票否决制”
(1)民主评议(30分)。每学期学校组织一次教师师德民主评议,届时由全体教师参加,对每一位教师民意测验,满分位30分,最低不能低于18分。
(2)领导考评(20分)。由全体教干参加,对每一位教师进行师德打分,满分为20分。
(3)平时积分(30分)。对不按时参加师德学习活动,不按时交学习笔记的,一次扣2分;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每次扣1-3分;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3-5分(酒后闹事、误事,顶撞领导,闹不团结,坐班时间上网游戏、下棋等);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5-10分;其它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每次扣1-3分。
(4)师德测试(20分)。学校每学期将组织一次教师师德理论学习测试,满分计20分。
(5)附加分(20分)。对于对学校师德方面由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贡献大小,进行适当赋分,最高赋20分。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 力
副组长:王景涛
成 员:学校全体教干教师
二、郯城县红旗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实行考勤机考勤,每天除4次正常考勤外,其余时间将不定时抽查,抽查不在岗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找考勤领导请假,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事假、病假(法定假、住院除外)5天以内一律自行调课,5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替代课;公差(外出开会、培训等)要求先到校长室报批,1天以内的,教师自行调课,1天以上的执校长审批单到教导处安排好替代课,方可出差,否则空课按旷课处理。公差按正常出勤对待。
3、参加县、市优质课评选,试讲期间,可自行调课,学校不安排替代课,外出比赛时由教导处安排替代课。外出讲课按正常出勤对待。
4、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无故旷课一节扣3分,旷工1天扣5分。
5、病假(住院除外)半天扣0.1分,一天扣0.2分,依次类推。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按月计算。
6、事假半天扣0.1分,一天扣0.2分。喜、丧事除按规定享受外,超出的按事假论。
享受范围:
喜事:
(1)婚假一周;
(2)产假:男3天,女按计划生育条例(158天)。时间从请假之日算起;
(3)子女婚、育3天;
(4)亲兄妹婚、育1天。
丧事:
(1)父母5天,爱人之父母3天;
(2)祖父母2天;
(3)亲兄、嫂、姊妹2天。
7、凡计划外怀孕者按病假论。
8、例会请假一次扣0.2分,旷会一次扣2分。升旗请假一次扣0.2分,旷一次扣1分。抽查一次不在岗位的扣0.2分。
9、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任何人不准随意外出,凡急需外出的要请假。否则抽查时,不在岗的按旷工论。抽查若发现上课时不在课堂,办公不在办公室或办公时间不认真办公的(如:织衣物、下棋、打牌、玩手机等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论有什么特殊情况,发现一次扣0.5分。坐班时间教师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打球、跳绳等。10、无故旷工超过15日(含15日)按自动解聘处理。
说明:
(1)早上上岗时间界定:教师到校时间以上午8点为界,有早读课的教师提前20分钟;值勤领导提前50分钟;其他教职工以上午8点为界。
(2)下午以预备铃为界。
(3)每学期正常考勤积分为15分,每学期考勤奖200元;符合不考勤条件的教师必须参加周一升旗和学校例会,考勤积分为5分,每学期考勤奖为70元。按出勤情况,扣完为止。
(4)子女读高三的教师,除下午无课后服务时间可以早回家外,其它时间正常考勤;在哺乳期的教师可以不参加考勤(孩子一周岁半以内);其它情况不参加考勤的教师需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统一审核审批。
(5)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认真统计,整理汇总,一月一汇总公示。
(6)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郯城县红旗小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大胆创新,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5.关心学生,团结同事,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名额分配:
1、国家、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额。
2、校级优秀教师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的20%确定名额。
(三)评选办法:
1.每年度评选一次,在教师节表彰。
2.校级优秀教师:每年度上下两学期个人综合量化积分之和在同组前20%者即为校级优秀教师称号。
3.县级优秀教师:每年度上下两学期个人综合量化积分之和,同学科根据分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4.县级优秀工作者:从符合条件的教干教师中推选,分管工作当年成绩突出,受到特殊表彰或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的分管领导优先确定。
5.县级优秀班主任:每年度上下两学期班级量化积分之和在同年级第一名者推荐为候选人,再由班主任和中层以上教干投票确定。
6.县级优秀教学奖:考试学科,质量抽测或统考成绩全县第一名者优先确定。剩余名额,根据每年度四次检测成绩同年级同学科名次最高者获得,如名额不能确保每年级一人,则按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依次确定。考查学科,获得省市大赛一等奖的优先确定,剩余名额根据上下两学期量化总积分之和同学科最高者获得。
7.市级以上称号:根据上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搞第二职业的;
2.工作“懒散慢”,不能完成自身工作,或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
3.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4.每学期连续请假超过十五天的;
5.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辅导班、托管班的;
6.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7.向学生推销或诱导购买教辅资料,或有其他乱收费行为的;
8.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
9.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其他事项:
1.同年度优秀教师称号每人仅限获得最高一项,不重复表彰。
2.省级以上荣誉不在6年内对同一人重复表彰;市级荣誉不在4年内对同一人重复表彰;县级荣誉不在2年内对同一人重复表彰。
3.县级优秀教学奖不得同一人连续三年获得,若成绩连续三年第一由同年级同学科第二名获得,不允许私自转让。
4.评选出的各级荣誉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5.本规定自教代会通过之日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4)、大额维修及采购要按照规定报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招标采购。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以及学校教代会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1)、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会计应将每月的经费变化情况月报表报校长室。
(2)、各处室、部门所需非常规教学及办公用品采取申报制度,由使用部门申请,校长室批准,总务处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3)、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据有原始凭据和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名,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
(4)、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教学质量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既重视教师的“教”,更重视学生的“学”,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节、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为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学生学习表现结果的监测和调控,地促进和保证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郯城县红旗小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一、监控的目的
所谓教学质量监控,是指监控组织通过对教学质量的持续监督,定期收集有关教学工作质量、教学成果质量和办学条件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在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教学行为及时调控,以稳定与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
二、监控领导小组
组 长:苏 力
副组长:王景涛
成 员:学校全体教干教师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措施:
1、教学质量意识的强化。
树立教师的质量管理意识,让“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观念达成共识,尊重个性差异,使全体学生都得到最大的发展。
2、加强教学质量的“三全管理”。
A、全面性管理:要求对全体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审美、劳技等方面素质的提高进行全面的评价监控。不仅关注学生的智力因素,还要关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B、全员性管理:全体师生都要参与到教学质量管理中。
C、全程性管理:加强教学工作过程的环节性管理,明确教学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常规》,使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质量等方面得到有效监控;使学生在预习、听课、复习等方面得到监控。
3教学质量检查的“四结合”
A、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B、普遍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C、检查与指导相结合;
D、自检与互查相结合。
4、教学质量评价的“三结合”
A、过程性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B、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C、与教师学期量化相结合。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操作要求
1、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档案袋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足迹式跟踪评价分为:课堂学习评价、课外学习评价及成功小足迹,采取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2、严格考试管理,一二年级只进行无纸笔测试一次,三到六年级每学期只举行一次大型的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力求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学科素养。考查权重分配:基础知识占70%,延伸拓展知识占20%,课外知识占10%。
3、考试前教师要认真帮助学生系统复习,以利全面、正确理解知识;熟练、灵活运用方法;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达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同时更要查漏补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严肃考试纪律。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交互监考,统一收管试卷,定地点集中评分、流水作业阅卷,评分认真合理,交互结分,反对弄虚作假,以便准确反映教和学的情况。
5、考试完后认真进行试卷质量分析。统计试卷各题型正确率,从而总结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及严重错误的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同时也应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分析,让学生自己找出优缺点,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6、考查学科采取自测与抽测相结合的办法,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先行组织自测,测试成绩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制定出《考查科目等级评价措施》,每学期组织抽测达标,每班抽测10人以上计算达标率。
7、要努力探索改革考查、考试的方法和途径,努力使考查、考试成为既能明确地检查教学效果,又利于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更能逐步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的重要手段。
五、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1、制订《郯城县红旗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以教师发展为本”的评价目标,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考核办法》为依据,坚持全面性、公开性、客观性、制约性的考核原则,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岗位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2、每学期实行综合量化管理,将教学质量列入其中一项,按每年级每学科人数1/3的比例评选一、二等奖,分别发放150元及100元考核奖金。具体权重如下:民主考评(30分)、教学质量(20分)、课堂教学(10分)、作业(5分)、备课(5分)、考勤(5分)、 学习笔记(2分)、 会议记录(5分)。
3、迎接市教学评估中,被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如果位次占全市同学科前1/3位次,按市、县教研室要求直接推荐市级教学成绩奖。在县教学视导及评估抽测中,获全县第一名者每次奖200元 。
4、每年度根据四次考试成绩,推荐县、市级教学成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