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gszwsy/2026-0003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港上镇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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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4-28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控烟劝阻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控烟劝阻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医务人员进入工作区禁止吸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无烟医院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
三、监督巡视员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领导小组。
四、全体医务人员在劝阻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做好劝阻相关工作记录。
医院控烟工作制度
为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无烟医院”,根据创建《无烟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