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科普健教 >> 正文
2026年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 ] rbe/2026-000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一人民医院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公开日期 ] 2026-04-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控烟制度

为了创建“全国无烟医院”,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各科室要认真学习《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每位职工要从“我”做起,尤其是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学科带头人,更要起模范和表率作用,做到不抽烟或积极戒烟。

二、成立无烟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和监督。

三、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组长、护士长和控烟骨干为组员的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控烟管理制度,并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开展无烟创建工作,在病区内以及病区附近进行监督和劝阻吸烟者。

四、院内所有室内场所,包括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化验室、示教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厅、走廊、楼梯等公众场所全面禁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吸烟区吸烟。

五、全体干部职工应牢固树立吸烟有害健康的观念,使医院吸烟人数逐年下降,直至完全杜绝。所有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带教老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六、院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七、禁止在院内或院门口小卖部、职工食堂或病人食堂等区域销售香烟。

八、禁烟场所必须设置禁烟标志,不得摆设烟具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九、每位职工都要成为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如在非吸烟区发现吸烟者,应大胆管理,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劝阻无效时可报告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十、开展吸烟危害健康与戒烟方法的介绍讲座,新员工上岗前安排禁烟教育培训。

十一、将控烟工作纳入各科室工作计划,列入检查指标,与科室质量分相挂钩。

十二、本制度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