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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索  引  号 ] drrmyy/2025-00000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二人民医院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精神病医院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医院为无烟医院,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吸烟。

3、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张贴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有烟具及烟草有关的物品。

4、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5、全院控烟监督员包括医院保安、保洁员及导医,按要求负责院内及病区巡查吸烟情况,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发现烟头及时处理。

6、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7、把控烟工作长期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帮助吸烟者戒烟。

8、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考核内容,社会防治科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

9、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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