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slzwsy/2024-00000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胜利镇卫生院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8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1.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出住院证。
2.持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备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带好门诊病历、医保卡和住院预付押金。请保管好预交押金收据,如果不慎丢失预交押金收据请到住院本人的工作单位、居委会或村公所开出证明,并附住院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办理出院)。
3.持住院证到病区护士站(当班护士安排病床)。
4.护士进行生命体征检查、交待住院需知及有关事宜。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检查、诊治。
6.护士执行医嘱进行治疗(备注:危重病人由门诊或急诊医生、护士直接送入病房,由病人家属按上述程序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支持诊断的各类辅助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资质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入院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住院需到各门诊住院。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付费。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离院。
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尊敬的患者朋友,感谢您选择我们医院就医,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为了给您创造一个清洁、舒适、安静、安全的治疗环境,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好以下事项:
1、如您需要了解病情,请向您的主管医生咨询。
2、不经医生同意,任何人不能自行翻阅和涂改病历等档案资料。
3、穿防滑鞋、注意地面湿滑,有台阶处要小心,预防跌倒。
4、请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5、请勿使用家用电器,安全用电,接开水注意防止烫伤。
6、不要擅自离院,离院应获得主管医师许可,并填写劝阻外出告知书。
7、床头有呼叫器,需要时请按呼叫器寻求帮助。
8、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请勿大声喧哗、随地吐痰。
9、严禁吸烟、饮酒、陪人洗澡。
10、白天陪护椅不要拉开,陪护不要坐卧病床。
11、为保证病人的充分休息,探视人员每次不超过2人,特殊时期如疫情期间,禁止探视。学龄前儿童请勿带入病房。
12、21:00熄灯睡觉。
13、老年病人、患有精神疾病、痴呆症、有自杀倾向及其他行为不能控制的病人,家属应当履行监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