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lzzwsy/2024-0000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李庄镇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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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7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1、就诊病人经门诊医师诊治后需住院治疗的,由门诊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办理住院预约登记,病人家属持门诊就诊的身份证或医保卡到登记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办理住院登记时,请告知工作人员病人的详细信息,以便您复印住院病历时信息准确。
3、请主动出示你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证件,如果同时有医保和商业保险,请自己选择用何种性质办理入院。
4、入院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会给您一张入院须知,持入院须知到护理站办理入住手续。
5、本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统一结清费用。
注意事项
(一)入院:医师开具入院通知单后,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把住院申请单交到相应科室护士站,护士进行分床,告知注意事项,介绍责任护士、责任医生、病区环境,便民设施处等。
(二)出院:医保处办理出院手续后,个人收号发票和结算单等凭证。
(三)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酒。
2、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病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节约水电。
3、爱护医院公共财产,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住院期间请不要带生食品及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等物品进医院。
4、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或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6、医务人员廉洁行医,不收受红包。
7、请假时护士处开具相应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