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hhzwsy/2024-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红花镇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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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4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
一、门诊就诊流程
1、病人来院,在导医咨询台或预检分诊处咨询后挂号,或先挂号在到导医台咨询。
2、发热、肠道疾病病人在预检分诊处咨询后,直接由护士带到相应就诊地点就诊。
3、普通患者由导医护士指点具体就诊地点。
4、病人到分诊台,分诊护士予以排号。
5、普通病人候诊,有急、重者安排优先就诊。
6、医生接诊,开处方、治疗收费通知单或各种检查单。
7、指引病人交费、取药、检查或门诊治疗地点。
8、划价交费。
9、交费后:
(1)部分病人取药后离院。
(2)部分病人进行门诊治疗后离院。
(3)部分病人去相应科室检查,具体地点如下:
门诊二楼西侧:彩超室、心电图室、化验室。
10、检查完毕的病人返回诊室确诊。
11、部分患者住院治疗或去急诊科留观(行动不便,重症由护士推送)
12、部分病人门诊治疗后离院。
二、急诊服务流程
为规范急诊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诊断、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连贯、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规定服务流程如下:
一、病人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严格按照急诊检诊、分诊制度的要求对病人进行快速、合理的分诊,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并协助办理入院手续。
二、急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照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急诊诊疗规范、急诊服务流程。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启动诊疗活动,急会诊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紧急抢救时,执行急诊抢救制度,由主治医师或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主持,遇重大抢救,及时逐级汇报科主任、医务科、院领导,共同参与抢救。
三、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入院的,提前电话联系临床科室,交代病情及初步诊断,通知准备病床和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由导诊员和急诊医务人员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与病房医生、护士做好交接。
四、急诊急性冠脉综合征病人按照相关流程的规定,由急诊首诊医师负责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初步治疗后联系入住专业科室。
五、如遇群体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急诊科应实施全力进行抢救,就近科室力所能及地进行增援处理,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六、医务科、护理部及其他职能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临床医疗的服务工作,调配好医护抢救人员,完备医疗抢救设备及药品,必要时到现场指挥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