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yjzxwsy/2024-00000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杨集中心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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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2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住院流程:
1.医院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提供24小时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
2.门急诊医师根据专业收治范围,在综合评估医院设施、诊疗能力、技术资质能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的基础上,确定是否收治患者住院。
3.对确定收入院的患者由门急诊医师为其开具入院通知单,入院通知单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1.住院的理由;2.治疗计划;3.治疗的预期结果;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6.告知住院手续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4.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障碍者,并提供相应帮助。
5.一般患者入院前需缴纳预交款;如患者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条件,则无需缴纳预交款,可直接办理入院手续;急危重症患者经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意后可先予办理入院,后补办缴费手续。
6.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患者,如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必须在门诊病历注明拒绝住院的原因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二、平诊患者入院程序
(一)门诊医师负责为有住院指征的患者联系病区,协调住院相关事宜。
(二)患者携带入院通知单、门诊病历、身份证、医保患者需填写医保确认单携带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并预交住院费。
(三)住院处将患者的信息准确输入电脑,打印预交款收据,告知患者入住病区具体位置。
(四)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电话通知病区安排医护人员协助护送患者入院。
(五)病区护士接待患者,通知值班医师,并开始初次评估,做好相应护理工作。
三、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一)急诊医师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决定急诊患者的收治病区。若涉及多学科情况,可经会诊后再决定患者收治病区。必要时可由医务科或总值班主任进行协调。
(二)家属至住院处办理入院和交费手续。无家属陪同时由急诊科护士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三)患者经急诊处理后若病情稳定、无入院指征者,可准其离院,必要时留急诊观察室观察。
(四)急诊医师通知相应病区值班医师,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应通知以下内容: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2.预计到病区时间;3.患者诊断及病情;4.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
(五)急诊护士与家属一起护送患者至病区,与病区医师、护士交班;病情需要时,应由专科医师陪同。
双向转诊制度
与上级医院和各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
一、卫生院职责
1、负责接收上级医院下转及村卫生室上转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2、村卫生室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
3、对我院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在我院无法实施治疗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4、定期召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
5、双向转诊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二、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4、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2、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3、老年护理病例。
4、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1、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 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导检查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急诊留观制度及流程
1.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以指导处置,并与专科联系,一旦有床,应及时专科治疗。
3.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责任护士对所管病人做到“八知道”,并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5.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6.加强对儿童、年老、体弱、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床头挂有防意外伤害的警示标识牌,使用床档;躁动不安者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患儿床旁不放置热水瓶,以防碰倒发生烫伤。
7.对有精神症状的患者应放在单人房间,房间内不得有锐器等危险物品,以防自杀或伤及他人。
8.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通知家属、值班医生、护士长并做好记录,加强心理护理、严格床头交接及巡视制度,实施24小时监护。
9.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10.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1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处安全隐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12.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13.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14.严格执行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1)凡收住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要求用蓝黑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准确、整洁,不得删改、颠倒、剪贴。医生应签可辨认全名。
(2)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