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yjzxwsy/2024-00000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杨集中心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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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2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双向转诊医院: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与上级医院和各村卫生室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医生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
一、服务内容
1、负责接收上级医院下转及村卫生室上转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2、村卫生室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
3、对我院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在我院无法实施治疗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4、定期召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
5、双向转诊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4、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2、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3、老年护理病例。
4、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四、加强管理与监督
1、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 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导检查 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联系方式:120
转院、转送制度
凡遇到急、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考虑转送。若转院前情况紧急,可边抢救边转送。
限于医院技术和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必要时报院长或分管院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转院必须掌握指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
转院应征求患者家属、单位意见,向其交代注意事项,是否护送等问题。
转院时经治医师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
患者或家属要求转到上级医院的,应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考虑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