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fseb/2022-000001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妇幼保健院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9-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住院须知
1、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医生开具电子入院证、纸质住院证→病人或家属持入院证→住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并交住院押金→病区护理站→核查患者身份→安排床位入住→入院三天内,病人或家属带病人有效证件到住院窗口进行补办医保登记。
注:临沂市以外的异地病人(生育除外),请在当地医保部门备案,并在入院时带有效证件进行异地医保登记。
2、住院诊疗须知:
(1)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绿码,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患者固定一人进行陪护。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陪护人员的,要预先完成核酸检测。陪护实行实名登记。
(3)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病区(检查除外)。出入病房时间相对固定,禁止随意出入。陪护人员日常进出凭陪护证及身份证。
(4)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探视,鼓励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
(5)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病房、不聚集、每天由病区护士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等。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病房医护人员。
(6)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必须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