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重点信息 >> 诊疗服务 >> 正文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特需诊疗
[ 索  引  号 ] rbe/2022-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一人民医院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9-1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特需服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特需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二、特需医疗服务规模

(一)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全院服务规模5%;

(二)特需专家门诊量≤专家门诊总量5%;

(三)特需门诊量≤医院总门诊量5%;

(四)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开放床位数5%。

三、特需服务项目

(一)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

(二)特需病房;

(三)特需自选体检服务;

(四)院际会诊服务。

四、特需医疗服务的对象

外宾、部分领导干部、有特需医疗服务需求的患者。

五、特需医疗服务内容和规范

(一)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和特需门诊服务

1、参加特需门诊的专家必须是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深受患者敬重和信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

2、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形式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

3、对急危重症、疑难患者开展全程陪同检查绿色通道等医疗服务;

4、对患者进行全面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指导。

(二)特需病房

1、特需病房除具备基本医疗配备要求以外,应设立单独卫生间,并配备其他相关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舒适、安静、优美的治疗、休息环境;

2、相关病区应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个性化的服务;

3、病人入院后可根据患者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确定检查项目后根据患者的时间安排与相关检查科室进行预约,检查前告知患者注意事项,提醒并协助患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有专门的护理人员陪同;

4、病人住院期间可实行点名专家服务、专家会诊服务,各项检查和治疗均应予以优先安排,并由高年资的医师实施。对于专科性较强的疾病应及时邀请有关专家会诊,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会诊,及时予以诊断和治疗。

(三)特需自选体检服务 除为住院和门诊病员开展体检服务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优质、全面的健康体检服务。特殊自选体检服务应由高年资医师实施,护理人员全程陪同,引导和代办有关服务。

(四)院际会诊服务

1、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开展派专家外出会诊和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服务;

2、本院专家外出会诊应严格执行《医院外出会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应由需求方自愿提出会诊要求,医院与需方就有关邀请人员、医疗方案和费用等事项进行协商,

然后由医院出面组织邀请院外专家来本院会诊。

(五)特需医疗服务实行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六)医院对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对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