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rbe/2026-00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一人民医院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2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职责(总)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结合科室实际,负责医院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疾病控制工作中的传染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心肌梗死和心绞痛、死亡监测、新冠疫情监测,以及控烟、CO监测、伤害住院、慢性病机会性筛查监测、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台帐上报、医防融合等工作的上报、统计和分析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协助卫生行政、疾控、食药、皮防、胸科医院、保健院等部门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负责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协助妇产科、新生儿科、孕妇学校等科室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五、协助体检科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六、协助医务部、门诊部、科教科等科室做好医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食源性疾病、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教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和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