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响应住建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4〕53号),落实山东省住建厅等五部门发布的《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通知》,针对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结合我县地方实际,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细化要求,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长效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新旧政策差异
与2023年出台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相比,本年度改造范围方面,由基础类改造”新增至“弱电飞线整治”、“充电桩”等提升类内容;资金筹措方面,社会资本占比提升至30%;居民参与方面,增加至要求公示期100%覆盖及居民代表验收;后期管理方面,从未明确物业接管机制,增加强制要求改造与物业管理同步签约。
三、关键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改造内容、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2025年我县共13个老旧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惠及57幢楼房、1545户居民。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在此基础上,实施“一区一策”,针对不同小区痛点定制方案(如龙泉小区重点解决飞线问题)。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小区内业主的私有专属部分不在改造范围内)。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拆违拆临、建筑物修缮、楼体外部墙面粉刷、道路、雨污分流、弱电“飞线”整治、电动车充电车棚、安防、消防、绿化、照明等;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1〕50号)“各地应督促引导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的通知精神及本方案要求,按照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及业主改造意愿制定改造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前期为项目准备期;中期为施工监管期;后期为竣工验收期。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个过程都遵循着有迹可循、有档可查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整体规划上,捆绑多个小区及周边项目(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实现资金平衡,同时,允许新建经营性设施,以未来收益反哺改造投入。县住建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改造中遇到的政策冲突及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事项,由县住建局汇报,政府分管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解决。通过各方努力共同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并形成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确保“改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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