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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公布县城区及乡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不同用地的容积率分别是多少?

答:城区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6,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各建制镇及乡政府驻地商服用地为1.5;住宅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4;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容积率为1.0。

问:不同用地的使用年限分别是多少?

答: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问:城区土地按用途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城区土地级别划分采用分类定级,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5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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