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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郯发改〔2025〕5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郯城县老年大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7号)和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16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你单位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并明确如下:
一、书法、国画、油画、剪纸、国学、中医养生、二胡、葫芦丝、电吹管、琵琶、声乐、鲁南五大调、京剧、锣鼓、非洲鼓、形体、古筝、舞蹈、瑜伽、摄影创作等普通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年100元。
二、电子琴、平面设计、音视频制作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年120元。
三、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执行期间遇相关政策调整的,以调整后政策为准。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郯城县财政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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