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你单位《关于重新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继续执行每月每平方米4元,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按照县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自2025年3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