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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明确郯城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郯发改〔2025〕67号 成文日期: 2025-10-11
发布日期: 2025-10-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公办中小学校:

为规范我县中小学学生装收费行为,加强公办中小学代收费管理,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临沂市教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临教实字〔202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中小学学生装按照服装类型和面向对象,实行分类政府指导价管理。

小学: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7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90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195元;

初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9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10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10元;

高中:夏季校服每套不高于90元,秋季校服每套不高于110元,冬季棉服每套不高于230元。

二、相关规定

(一)本通知规定学生装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标准,有关单位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按照“质优价宜”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招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时,以招标价为准;招标价高于最高限价时,执行最高限价)。

(二)学生装订购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学生装式样要保持连续性,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学生不要求更换的,学校不得强制更换。中标学生装款式、面料辅料、质量标准、采购合同及生产企业资质等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调换、更新需要。

(三)学生装收费属于代收费项目,是学校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其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收费资金。

(四)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明白纸等将学生装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由县教育和体育局重新提出收费标准意见,报发改部门审批。

附件:郯城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郯城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标准

学校

类别

收费标准

(元/套)

备注

小学

夏装

70

学生装款式、面料辅料、质量标准、采购合同及生产商资质等,应严格按照在县教体局备案的内容执行。

春秋装

90

冬装

195

初中

夏装

90

春秋装

110

冬装

210

高中

夏装

90

春秋装

110

冬装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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