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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郯城街道五棵松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5〕49号 成文日期: 2025-12-29
发布日期: 2025-12-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字〔2025〕49号

郯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呈送的《关于对村级建制进行调整的请示》(郯街办报〔2025〕7号)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郯城街道五棵松村村民委员会,原辖自然村南泉村划入三井村村民委员会,原辖自然村穆柯寨村划入鲁庄村村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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