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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文号: 郯政字〔2025〕34号 成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日期: 2025-10-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字〔2025〕34号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对郯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郯民发〔2025〕14号)收悉,经县政府2025年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城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方案,批复如下:

1.人民法院北侧东西路。东起郯子大道、西至文明路,命名为“德馨路”;

2.广厦兰都小区东侧南北路。北起人民路,南至朝阳路,命名为“广悦路”;

3.北园社区城后村回迁房东侧南北路。北起栗园路,南至郯城街道杨楼村,命名为“居安路”;

4.北园社区城后村回迁房南侧东西路。东起居安路,西至盛泰文庭小区,命名为“居礼路”;

5.古城八号院西侧南北路。北起建设路,南至皇亭路,命名为“迎恩路”;

6.富贵嘉园小区南侧东西路。东起郯东路,西至郯西路,命名为“颐和路”;

7.北城实验小学北侧东西路。东起郯东路,西至郯西路,命名为“文兴路”。

请按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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