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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黄山水利枢纽工程推进工作专班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7-15
发布日期: 2025-07-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5〕19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郯城县黄山水利枢纽工程推进

工作专班的通知

李庄镇、庙山镇、泉源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黄山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配合和保障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郯城县黄山水利枢纽工程推进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设置公布如下:

组 长:张玉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博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倪 晨 县水利局局长

     庞永祥 郯城河道管理局局长

成 员:谷 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绍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凤玉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传浩 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学莉 郯城河道管理局副局长

     李印泉 县产投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克东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凤国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助理

     徐中建 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郁 超 郯城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运行部副主任

     于洪伟 李庄镇副镇长

     焦 悦 庙山镇副镇长

     杜宇飞 泉源镇副镇长

郯城县黄山水利枢纽工程推进工作专班负责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含前期工作)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第三方技术支持);协助完成征占用土地、文物勘探调查保护、治安维稳等相关工作。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协调、调度工作,倪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凤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黄山水利枢纽工程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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