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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郯民发〔2017〕2号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 发布日期: | 2017-02-2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郯民发〔2017〕2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残联,马陵山景区旅游开发办、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民政办公室、残联:
为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鲁民〔2016〕7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对象
具有郯城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
二、发放标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发放,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三、办理要求
新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批程序按残疾人两项补贴程序办理,办理后将并入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范围,资金一并通过银行“一本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其他事项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残联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严格补贴申领程序和要求,严把办理关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残疾人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此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增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郯城县民政局 郯城县财政局 郯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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