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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17〕49号 成文日期: 2017-08-09
发布日期: 2017-08-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办字〔2017〕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临沂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郯城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县政府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举办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省2017年度主题:荟文化·惠生活

市2017年度主题:畅享文化·快乐生活

县2017年度主题:畅游文化·惠享生活

二、活动名称及时间

名称: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

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

三、活动目的及原则

以推动文化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建设文化强县为目标,着力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行为,优化文化消费环境,丰富文化消费业态,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发挥文化消费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努力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成为文化惠民利民的新力量。

政府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调整,着力建立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市场运作。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托企业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吸引消费者。

注重实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充分整合现有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文化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整体合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普惠大众。大力开展群众性惠民文化活动,扩大文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通过发放文化惠民卡,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商家优惠折扣和社会支持等方式,让文化消费真正深入人心,惠及大众。

四、活动内容

统筹政府、市场两种资源,策划实施“双十”惠民工程,即举行10项公益文化主题活动、成立10家文化消费企业联盟,着力构建“主题板块支撑、线上线下联动,部门参与配合、乡镇协同推进”的活动体系,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文化资源,共品文化盛宴。

(一)开幕启动仪式

1.时间:2017年8月7日

2.地点:县人民广场

邀请县有关领导同志、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分管领导同志、文化名人及部分文化企业代表参加。

(二)主题活动内容

消费季主题活动由政府主导主办的公益主题活动和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办的公益性、商业性文化项目活动组成,包括“文艺精品展演”“文化旅游娱乐”“品味精品书香”“文化创意体验”“乐享数字文化”和“匠心工艺传承”等六大板块。

1.文艺精品展演。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三看”活动,即看电影、看演出、看展览等各类文艺展演活动,加大文化惠民演出力度,将近年来我县创作的《窦娥冤》《花开四季》《好人宋保印》等优秀剧目进行展演。举办公益电影主题放映月、2017郯城文化馆“七彩梦想”少儿美术展、郯城书画名家展等系列活动。

2.文化旅游娱乐。以丰富市民群众文化活动为出发点,利用文化广场、健身公园等公共设施举办广场舞培训、“舞林大会”,办好第二届郯城广场文化艺术节。发挥郯城商城优势,组织加盟商家对文体活动用品开展优惠促销,让利于民。整合县内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适合不同群体的文化旅游特色产品,推出一批文化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重点打造乡村游、红色游、传统文化游等主题旅游活动。

3.品味精品书香。以提升广大市民人文素养为重点,举办“阅享生活 清凉一夏”暑期主题阅读活动,依托各级图书馆、新华书店、民营书店(书吧)、农家书屋等阅读场所,组织开展“亲子阅读”“精品图书优惠展销”“体验式阅读”“主题征文”“读书沙龙”等活动,打造“书香郯城”文化品牌。同时,发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阵地作用,开展国学经典诵读、文明礼仪培养、诗词歌赋欣赏、文化论坛讲座、诗词大赛等活动。

4.文化创意体验。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推动文化创意与旅游、农业、制造业、商贸、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让文化创意无处不在、提升生活品质。依托郯城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银都电影城、新华书店等文化创意企业组织文化创意产品展示展销、“文化创意集市”互动体验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在欣赏、购买产品同时,感受文化创意之美。

5.乐享数字文化。以数字文化虚拟现实体验活动为主题,通过数字图书馆、文化网络超市等数字化平台将文化思想理念、文化活动成果广泛传播。在文化电商、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在线教育、动漫网游、电子竞技等领域开展数字体验、网络特卖等消费季专场活动。举办智能家庭、动漫游戏交易、动漫衍生品展销等活动。

6.匠心工艺传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为着眼点,深入挖掘郯城特色非遗传承项目,让“木镟玩具”“中国结”“手工刺绣”“草柳编”“挂门笺”“面塑”等非遗产品走进图书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儿童游乐园等公共场所,积极举办“传统工艺精品展销”“非遗传习展演”“非遗文化进校园”等活动,让广大市民近距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大精深和沂蒙大地灿烂的历史文化。

(三)线上线下联动

文化惠民消费季的开展,重在平台搭建、文化资源整合以及信息的有效传播。线上依托山东省文化惠民消费信息服务平台(网站或APP)。线下依托各类文化场馆、影院、书店、文旅景区、文体广场、文创集市等发展载体开展活动。

(四)部门协同参与

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农业、工业、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共同营造有利于文化消费的氛围,打破行业壁垒,形成跨界融合、相互支撑、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五)乡镇特色活动

以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丰富文化活动载体、打响区域品牌为目的,整合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特色活动,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需求,优化文化消费环境,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六)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对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进行全面总结,通报消费季总体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促进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为今后持续开展积累新经验、探索新模式。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对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进行指导协调,协调安排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二)县文广新局:负责牵头制定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搞好活动具体实施工作。

(三)县旅游局:参与消费季,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类系列主题活动,负责推荐遴选重点文化旅游企业、景区加盟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并配合做好相关调度协调工作。

(四)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参与消费季,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类系列主题活动,负责推荐遴选影院、网吧、KTV、书店等文化企业加盟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并配合做好相关调度协调工作。

(五)县商务局:参与消费季,组织开展文化会展类系列主题活动,负责推荐遴选销售文化产品的大型商场、超市加盟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并配合做好相关调度协调工作。

(六)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统筹调剂文化专项资金,为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七)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组委会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六、运行机制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采用“一卡一券一平台”的运行模式。

(一)一卡。消费者可到银行办理银联卡( 62开头卡号的银行卡),或者通过手机移动端、PC端、电视机端登录山东文化惠民消费服务平台免费注册领取文化惠民卡。消费者持银联卡和文化惠民卡到签约商户进行文化消费即可享受惠民折扣、积分奖励等多项优惠,在指定商户可以使用消费券,同时采用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结算,消费金额作为积分记录到文化惠民卡中。

(二)一券。通过银联钱包APP和山东文化消费信息服务平台,利用政府文化消费引导资金支持发放文化消费券,让消费者主导消费,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撬动和促进大众文化消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企业生产提供更多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一平台。依托银联APP平台和利用山东文化消费信息服务平台,连接供给端和消费端,实现文化信息活动发布、百姓文化消费数据搜集、文化消费引导促进等功能,通过文化惠民卡、文化消费券的发放,使消费者注册申领消费卡券更简单便捷,同时可实时监测消费卡券的发放和消费情况,实现指定企业消费折扣、消费数据统计、信息传输、业务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为完善文化消费季顶层设计提供决策支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会同县旅游局牵头主办,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个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政府共同参与联合主办,形成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联合主办各尽其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专业服务公司运作执行的筹办工作机制。成立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分管部长和县文广新局局长担任,负责全面组织实施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筹办组织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本地文化消费季有效落实,形成县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调剂县级财政资金,支持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消费券发放、购买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全县活动宣传推广以及活动的组织、审计、评估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

(三)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公共账号以及新媒体,及时发布文化消费活动信息和展会信息。在县内新闻媒体统一开设“相约文化惠民消费季”专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文化消费季活动品牌的认知度,营造文化消费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参加人员较多的大型重要活动,活动举办单位要提前做好预案,切实做好安全保卫、组织疏散、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首届郯城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李炜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邹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张保国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经研中心主任

夏立坤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永伦 县旅游局局长

王晓升 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广华 县商务局局长

于海龙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员:李真 共青团郯城县委员会副书记

周利伟 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任

马丽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冯宪杰 县经信局经济运行办副主任

郁传信 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蔺灼运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兆伟 县科技局副局长

解祥勤 县民政局副局长

史继余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会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郑文波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运管所党总支书记

杨寿春 县农业局副局长

朱怀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张克友 县审计局副局长

岳喜军 县体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房树法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玉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文聪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在选 县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高 玮 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副经理

李洋 郯城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高军 马头镇政府主任科员

孙同岭 李庄镇党委宣传委员

周丽娜 重坊镇党委宣传委员

郭艳美 杨集镇党委宣传委员

徐祗东 庙山镇党委宣传委员

郭冠家 高峰头镇人武部长

尹荣 港上镇党委宣传委员

张岩岩 红花镇党委宣传委员

常红霞 胜利镇政府副镇长

朱奉伟 泉源乡党委宣传委员

庄伟 花园乡党委宣传委员

黄宗太 归昌乡党委宣传委员

许利娟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伟 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旅游服务科科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邹强、夏立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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