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农机合作社开展规范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郯政办字〔2017〕23号 成文日期: 2017-04-19
发布日期: 2017-04-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办字〔201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关于推动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机合作社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和规模化作业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机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创建为主线,以农业项目实施为抓手,推进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全力打造一批“建设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管理科学化”的县级示范社,确保我县农机合作社建设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全县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通过农机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2017年全县县级示范社达到15家,其中市级示范社5家以上;到2021年,各乡镇(街道)培植合作社不少于6家,其中县级以上农机示范社不少于3家,全县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8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0家、市级示范社20家、县级示范社40家,在全县形成以农机合作社为主体、农机示范社为骨干、农机大户为补充,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效益明显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全县60%的农机合作社达到基础设施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产权归属明晰、利益分配合理、土地规模经营能力和服务带动效应增强、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的建设标准。

三、规范要求

(一)运行机制良好。农机合作社要依法登记注册,相关手续证件齐全。要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化保管人员、机具、作业情况等档案材料,保证各类资料完备无缺。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机合作社应依法建账,独立核算,合作社财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定期向成员公布合作社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产权制度明晰,同时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用来记录成员出资情况、分红盈利变化情况和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

(三)建设规模较大。农机合作社要有足够的建设规模,场地面积达标,机械机具充裕,办公设施、维修车间等配套完善。充分利用自有力量与外部资源,提升合作社硬件设施和设备规模,购置大动力、高性能的农业机械,特别是配备一定数量的植保、烘干机械,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强化代耕作业能力,延伸农业服务链条。

(四)服务能力较强。农机合作社要定期组织合作社成员、作业机手参加农机安全知识、机具田间操作、维护保养等技术培训,提升知识水平和作业能力。根据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积极装备新型机具,运用新的生产作业技术,统一价格,提升标准,改进服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一项作业环节,切实提升合作社的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综合效益明显。农机合作社要改变以往单纯的代耕作业、单一化盈利运营模式,试行蓝海化竞争策略,从育、播、耕、种、收到农产品深加工、品牌化营销等多个环节进行渗透,延伸产业链条,构建多层次盈利模式。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站点规范建设。制定《郯城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县级示范社认定标准、申报程序和认定程序。定期开展合作社规范提升活动和县级示范社、优秀合作社年度评选工作,建立农机示范社名录。强化登记备案管理,推行黑名单制度,对站点设施落后、不按规定运营的合作社,提高其参与农业项目作业的入门标准。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定期对示范社进行复核,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县级以上示范社进行重点扶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经营效益显著的农机合作社典型,在资金、项目、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培育,并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总结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正起到引导辐射带动作用。

(二)鼓励参社模式创新。鼓励农业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建农机合作社,发展农机大院。鼓励农民带地入社、带机入社,积极探索农民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土地参股、厂房库房入股、农民出资入股等多种有利于农机合作社土地规模连片的组织模式。支持农机合作社在“农机+基地+服务”的基础上转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和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股份合作。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进“统一组织、协同作业、单机核算”的劳动合作型管理运营方式。

(三)推进服务模式创新。要在提升农机合作社服务功能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合作社转变发展思路和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机制体制。发挥合作社机械资源优势,通过租用、入股、托管等方式,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增加土地连片经营面积。鼓励农机合作社积极参与特色农业发展,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延伸服务链条。培育新型农机合作经营服务主体,在做好农机维修、农作物种植一体化服务的基础上,鼓励一部分实力强的农机合作社开展包括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等在内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加强农机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和我县“淘宝村”做法,延伸农机服务链条,积极开展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化尝试,探索建立“互联网+农机”发展模式。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扶持政策和扶持观念的革新,从给项目、给资金的“输血式”投入,逐步转化为搭平台、建机制的“造血式”扶持,着力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农机合作社投资为主体,其他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国土等涉农项目,重点依托县级以上农机示范社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强化补贴扶持,农机部门在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时,要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特别是优先向县级以上农机示范社倾斜。金融、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融资、土地等瓶颈问题。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作为建设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培育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制订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县政府将把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考核。农机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宣传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性,宣传各级对农机合作社的重视和支持政策,宣传农机合作社创新提升新典型、新举措,努力提高广大农民对发展农机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组建或加入合作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指导服务。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农机合作社发布市场分析、政策动态等方面信息,对农机合作社开展经常性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应用指导,使其做到依法经营,规范动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要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强财务管理,做到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健全盈余分配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监督。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