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郯政办字〔2017〕1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3-27 |
| 发布日期: | 2017-03-2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郯政办字〔201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郯城县城乡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探索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6〕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郯办发〔2016〕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整合、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探索组建“城乡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医联体按照成员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法人不变、产权归属不变、法律责任不变、基本职能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以医疗业务统筹管理为重点,以现有医疗资源合理利用为关键,逐步实现更加紧密的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形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合理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发挥医联体的管理、技术、资源等优势,带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平等协作、共同发展”,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核心单位(以下简称核心单位),整合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医联体,2018年底覆盖全县。医联体以技术和管理为抓手,通过人员培训、会诊转诊、管理指导、资源共享、学科建设、品牌文化等纽带把成员单位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医联体成员单位抱团发展,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率,加快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大病不出县”的“十三五”医改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五大中心、一个平台”,力促城乡医疗服务同质化
1、建设消毒供应中心,统一物资配送。核心单位负责各成员单位医疗器械、敷料等消毒供应工作。消毒供应中心要建立健全消毒供应管理制度,规范消毒供应流程,确保消毒效果。各成员单位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敷料等均由核心单位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消毒供应,今后不得再新上消毒供应设备,原消毒供应人员可视情况转岗使用。相关成本费用由医联体内部自行商定。
2、建设医技检验中心,统一检验业务。核心单位大型检验检查设备在医联体内部共享。成员单位原则上今后不再新上大型检验、检查仪器设备,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完善检验流程。在成员单位就诊的患者需到核心单位进行检查时,可由成员单位先行收费,凭成员单位出具转诊单和收款单直接到核心单位医技科室进行检查检验。检查费用按照乡镇卫生院标准予以报销,由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按月或按季度结算。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按照患者的需要,可安排人员车辆免费上门服务或开展集中送检服务。
3、建设影像诊断、心电诊断、远程会诊中心,开展远程诊疗业务。依托县第一人民医院人才、技术、设备优势,建设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开发使用“互联网+远程会诊”系统,为全县医联体内成员单位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和远程教育,提高成员单位的诊疗技术水平。统筹发挥区域优势资源,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的有效模式,建立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4、建设县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通过网络改造和乡镇医疗信息化建设,促进县级区域人口健康平台全面建设,提高县级平台的应用水平,实现“互联网+医疗”的延伸应用,实现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5、统一工作标准,检查结果互认。核心单位对成员单位医技人员进行培训,医联体内统一检查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试剂。成员单位根据核心单位确定的检查标准、检验方法、检验试剂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核心单位予以认可。在医联体内部推行“一单通”制度。核心单位、成员单位间质量评价且成绩合格的检验项目,在医联体内部互认。图像清晰可靠的X光、CT、MR等影像资料一并纳入互认范围。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消毒供应、医技检验、远程诊断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远程诊疗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医联体内部人员的交流管理,力促人才下沉、技术提升
1、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核心单位做好医护人员的培训和骨干医师派驻工作,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核心单位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对成员单位所有医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每2年轮训一遍,医护人员受训时间不少于半年,为成员单位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明确诊断慢性病的医护人员。
2、做好骨干医生的派驻工作。核心单位定期派驻2名以上骨干医师在成员单位进行全日制坐诊,明确对骨干医师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成员单位为派驻医师提供工作、生活保障,由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定期对派驻骨干医师进行绩效考核。派驻的临床医生除负责日常诊疗工作以外,还需在基层开展不少于每月1次的业务讲座和技能培训。医联体内的医生在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多点执业登记手续。
3、明确派驻医护人员的待遇。核心单位在保证派驻医师工资待遇不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派驻医师所在科室的绩效比例或绩效人次数,并按照《郯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予以考虑派驻医师的工作绩效。核心单位原则上执行青年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须在成员单位累计服务满一年,中级职称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医师晋升正高级职称前须到成员单位累计服务满一年的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部绩效分配机制。根据成员单位双向转诊情况、服务数量、质量以及患者满意度等实行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绩效分配机制。具体实施细则由医联体内部另行制定。
4、建立干部交流制度。核心单位具有主治以上职称的中层干部可到成员单位挂任业务院长。
(三)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力促分级诊疗格局形成
1、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分级诊疗文件精神,在医联体内部执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成员单位与三家核心单位分别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对超出成员单位诊疗范围的患者,根据病种、病情需要及时转诊到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核心单位就医,对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急性病康复期间的患者,核心单位及时转诊到成员单位康复治疗,促使患者合理分流。成员单位配备百姓健康直通车,负责免费接送双向转诊的患者。核心单位设立转诊接待处,负责对成员单位转诊病人的登记分诊工作。探索推出各项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引导居民在成员单位首诊。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
2、建立医联体康复联合病房。联合病房建立后,主要用于收治核心单位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由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做好下转患者的后续治疗、康复和护理等工作。核心单位相应科室应下派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定期到联合病房查房,开展病例讨论,提出指导性意见。日常医疗护理由成员单位负责。康复联合病房初期以部分特色专科疾病为主,逐步向所有康复期患者发展,满足各种康复期患者的医疗康复需求。
(四)培育成员单位特色诊疗业务,力促乡镇卫生院业务可持续发展
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服务能力和技术特点,由核心单位通过业务指导、技术引进、人员培训等形式,为每家成员单位培育1-2个特色专科,逐步增强成员单位的自身造血功能和业务发展能力,初步形成“一乡镇一特色”的良好格局。
(五)明确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力促医联体框架完善
1、明确责任义务。医联体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和义务,明确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共同商定并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确保按时完成医联体建设任务。暂未纳入医联体的,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为对口帮扶、业务指导关系,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提升被帮扶单位的业务能力。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定期结算相关费用和绩效,支付时间及结算形式、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协同推进工作。医联体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成立医联体管理机构,及时协调医联体的各项工作;制定医联体管理制度或章程,加强双方医护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医联体工作正常开展。
3、创新运行形式。医联体核心单位、成员单位分别增挂“郯城县**医院医联体”“郯城县**医院**分院”牌子。
四、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以县第一人民医院为核心单位,以庙山中心卫生院、重坊中心卫生院、花园中心卫生院、杨集中心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联体”;以县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单位,以马头中心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医联体”;以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核心单位,以李庄镇沙墩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建“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联体”。
(二)逐步推开。将郯城卫生院、高峰头中心卫生院、归昌乡卫生院纳入“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联体”;将胜利镇卫生院、泉源乡卫生院、郯城街道归义卫生院纳入“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将马陵山景区卫生院纳入“郯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联体”。2017年底,医联体覆盖全县60%的乡镇卫生院。
(三)全面覆盖。将红花镇卫生院、红花镇尚庄卫生院、港上镇卫生院、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卫生院纳入“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医联体”;将马头镇高册卫生院、郯城街道十里卫生院纳入“郯城县妇幼保健院医联体”。2018年底,医联体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推进医联体试点工作,县医改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度与指导。县卫计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医疗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联体建设工作机构,明确专人专抓。各医联体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试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卫计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升级医疗设备,强化人才培养和医护质量管理,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分级诊疗的承接能力;要加快推进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和医疗卫生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互联网+医疗”格局,夯实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工作基础。县财政局要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医联体试点运行和信息化建设。县人社局要为医联体发展提供社保资金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医保控费额度,统一医联体内部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药物目录,满足群众分级诊疗需求和医联体发展需要。县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医联体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医联体成员单位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定期向县医改办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医联体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好工作考核。县医改办、县卫计局要协同做好工作考核。要切实加大试点工作督查力度,督促医联体核心单位和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方案,对核心单位与成员单位的工作完成数量、质量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医联体建设成效。
(四)强化工作宣传。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医联体核心单位、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针对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争取各方对医联体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对医联体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群众就医观念和习惯,树立“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理念,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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