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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文号: 郯政发〔2017〕7号 成文日期: 2017-05-26
发布日期: 2017-05-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发〔20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市直驻郯有关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动全县体育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4〕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户外运动、体育旅游、品牌赛事、民俗体育为主,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为辅,多领域融合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努力发展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0亿元。

(一)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100%覆盖,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二)体育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产品、品牌赛事与体育服务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到2025年要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1-2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体育赛事和1-2项传统品牌赛事。

(三)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全县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超过5个。体育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打造1—2家省内知名体育企业和一批名牌体育产品。

(四)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建设1-2个产业聚集度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体育产业基地。

(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体育产业体制机制的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和体育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显著增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体育产业广泛融合。

三、推进措施

(一)创造消费条件,满足社会消费需求。一是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编制并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进一步调优布局结构,建成一批中高端体育场地。要以“三级、两河、四园、多点、一中心”(“三级”指县城、镇街、村居社区,“两河”指白马河、沭河,“四园”指人民广场、郯子公园、沭河滨河公园、北大出口健身广场,“多点”指人口相对集中的小型公共场所、学校、居住小区、企业等,“一中心”指县文体中心)的布局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分段、分片、分功能区域建设适合群众就近健身的公益体育设施,到2020年,县城建有体育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乡镇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行政村建有居民体育健身工程。二是大力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策划制作一批群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有影响力的体育节目,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培育体育消费观念。继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要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促进校园体育活动多样化和体育教学专项化,普及游泳、乒乓球等运动,广泛开展超重学生康体服务,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三是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县乡体育总会和村级体育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建设覆盖面,建立县级体育总会工作考评机制,大力推动县级以下体育总会建设。到“十三五”中期实现县体育总会达到“五有”(即有总会牌子、有机构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标准,到“十三五”末期,全县 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展地区特色运动项目,建立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增强县、乡、村三级单项运动协会的活力,带动基层体育消费向更高层次升级。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制度,放宽体育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对体育社会组织实行“宽口径准入,严口径提升”政策。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理(董)事会、监事会(监事)制度。积极支持全民健身活动,更好地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吸纳、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和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到 2025 年县级单项运动协会数量达到 30个,县级及以下体育社会组织总数达150个。

(二)优化发展环境,创新运行体制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创新。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公开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举办体育竞赛,推动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强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制定竞赛组织服务、安保服务、医疗服务、志愿服务等标准,降低赛事筹办成本。二是探索竞技体育多元化发展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社会化路子。选择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积极推动企业、俱乐部和学校举办或联办运动队,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竞技体育,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探索发展具有山东特色的职业化体育。逐步推动体育协会、职业俱乐部实体化,规范体育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经营管理,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青少年训练营、体育俱乐部等机构,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三是创新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大力培育体育场馆专业管理运营公司,鼓励以市场化手段运营体育场馆。按照省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标准和服务标准,推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健身和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以体育场馆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打造健身服务、场馆运营、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多功能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第三方运营及管理机制。四是大力拓展体育产业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进全县体育赛事举办权、无形资产开发等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规划建设市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规划建设“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

(三)加强规划引导,丰富产业发展模式。一是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合理布局体育产业发展重点,逐步实现区域分工合作、良性互动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保持产业优势,促进转型升级。突出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突出融合发展和集聚发展,培植新型业态,培育产业基地,拓展发展空间。二是加快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串联整合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要素,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马陵山户外基地、望海楼滑雪场、银杏温泉、鲁冰花园、中华民族大赛马等旅游资源以及红花镇、庙山镇、泉源乡、新村银杏开发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特色体育产业,推广登山、滑雪、野营、拓展训练、赛马等户外运动项目;依托沂河、沭河的自然资源打造水上运动基地,在沂河水域开展水上运动项目。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以县城为核心,以马陵山、银杏温泉小镇、中华银杏品种园、滨河赛马场等自驾车线路为依托,以全县景区为主要节点,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体育产品,不断完善全县体育旅游服务体系。继续宣传打造“沭河滨河健身公园”“马陵山户外健身基地”“白马河体育休闲带”等户外健身基地建设。打造集体育健身、旅游体验、时尚运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升我县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县外游客输入量。规划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户外精品基地,同时逐步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三是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继续举办好郯城县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和中小学体育联赛等综合性赛事,加快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培育国家精品赛事和传统高水平赛事,每年承办省级、国家级、高水平赛事数量稳步增加。利用市场机制,设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联赛。积极创建特色品牌赛事,进一步办好“马术文化艺术节”“中华民族大赛马”等精品赛事,叫响地方赛事品牌。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进一步丰富竞赛组织主体,活跃体育赛事经济。四是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健美、体育专项技能培训等服务。积极研究制定体育健身服务行业标准,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到2025年,全县健身俱乐部总量超过60个,基层体育站点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五是进一步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积极创建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逐步建成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群。积极建设省级体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突出重点,积极发展中小型体育企业。整合体育制造业资源,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逐步扩大产品出口份额。六是大力推动康体结合。六是大力推动康体结合。推动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运用竞技体育科技成果服务群众健身。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规体检中增加体质检查项目,发挥我县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促进体育与运动康复、医疗卫生融合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县里建成大型公益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健康咨询和康复理疗等各类机构。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中小学校全面落实达标测试活动。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全社会公布监测结果。七是进一步拓宽体育彩票市场。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技术和模式。加强体彩销售网点服务建设,扩大销售网点分布。长抓网点业主管理培训,分析营销技能、网点宣传展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消费群体购买行为和特征,发现和填补购买人群盲区和弱区,壮大体育彩票消费人群数量。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体育为民惠民、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八是大力发展足球等潜力项目。认真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普及提高青少年足球,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社会足球加快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时总结足球项目改革经验,促进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潜力项目加快发展。九是大力促进其他门类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商业与体育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利用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多功能的购物、健身、娱乐综合体。大力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和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发展,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促进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物业、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加强体育产业行业协会、体育产业联合会等建设,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的协会和中介组织,促进各业态协调发展。

(四)激活社会力量,多方参与投资。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向社会资本全面放开体育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施行出租出售、减租免租等措施,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将服务业等行业的闲置房产改造为体育健身场所,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各地整合体育场馆、赛事、运动队等资源,组建由政府、社会共同出资的公司制企业或企业集团,依法自主经营。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个人创办小微体育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多渠道开拓市场。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体育企业和体育品牌,拓宽体育招商渠道。二是强化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工作机制,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科学制定购买程序和指导性目录,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公益性体育竞赛组织承办、体育职业与运动专业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益性体育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推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与管理、公共体育规划政策研究与资讯信息统计分析、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担。三是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创新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成立体育类专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体育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入股组建体育企业。政府统筹利用现有政府性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县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投向体育企业创新和小微企业、体育服务业发展等领域,促进创业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落实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体育公益事业。

(五)强化保障措施,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借鉴外地经验,适时研究推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健身服务制度,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二是完善土地优惠政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强体育设施竣工验收和执法检查,对发现未达标准而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三是完善税费价格政策。落实国家激励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收入,可按照税法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可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体育场馆的自用房产和土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完善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大力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重点引进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等高端人才。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鼓励街道、社区优先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将其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专门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要认真落实体育产业与文化、服务业、健康、养老等产业享受同等优惠的政策。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分析体育产业发展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优化体育产业发展布局,建立体育产业集聚区、示范区。选取体育产业发展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制度,跟踪研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规范行业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完善我市扶持政策。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定期开展统计,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三)加强监督落实。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研究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县发改局、县体育办等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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