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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16〕43号 成文日期: 2016-07-21
发布日期: 2016-07-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郯政办字〔2016〕43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郯城县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郯城县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


为推进临沂市全域旅游发展,提升全市旅游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我县城区通往重点旅游景区(中华银杏生态旅游区及马陵山景区)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面貌。主要包括:

1、马头高速公路出入口至旅游景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

2、城区至旅游景区的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

3、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至旅游景区出入口的连接道路;

4、城区内通往旅游景区的主要道路。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1、提升改造道路绿化,做到层次分明、体现特色;

2、道路路面硬化平整、无破损;

3、道路沿线两侧店面规范,清理违规设置影响观瞻的广告牌匾、商业摊点;

4、整治道路沿线两侧河道、沟渠,清除影响行洪安全、有碍观瞻、影响环境卫生的废弃物;

5、道路沿线两侧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垃圾箱(桶)摆放规整、表面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6、对道路沿线两侧残墙断壁、危旧建筑、废弃构筑物、破旧民房等进行清理规整,完善道路沿线路灯照明和城区夜景亮化,对城区违规建设进行查处;

7、建设完善道路两侧通往景区的旅游交通标识。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表要求(见附件),明确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要把握节点,集中整治。市政府将于7月底、8月初组织检查考核,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在检查前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确保7月底前完成各项综合整治任务。

三要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要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重点,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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