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16〕21号 成文日期: 2016-03-24
发布日期: 2016-03-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财政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测目标,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收入计划进行了分解,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

综合考虑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县人代会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是128500万元、增长10%。这一指标与上级预期目标相衔接,是必保的底线。同时,围绕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工作目标,力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31000万元、增长12.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抓紧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二、加强乡镇财源建设,严格依法治税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三引一促”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一区五园”项目建设主阵地作用,突出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和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容纳就业岗位多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镇域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增长,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搞好税源调查,挖掘增收潜力,抓好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征管,做到依法征缴、均衡入库、应收尽收。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各项改革均需要大量财政资金保障,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要求,结合自身财力状况,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把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