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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郯政字〔2016〕18号 成文日期: 2016-11-28
发布日期: 2016-03-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字〔2016〕18号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法制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法治郯城”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调动各级法制部门和广大法制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县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创先争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的新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乡镇(街道)(8个)

郯城街道 庙山镇 红花镇 马头镇

高峰头镇 归昌乡 重坊镇 李庄镇

二、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3个)

县粮食局 县药监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局 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物价局 县质监局 县工商局 县安监局

县信访局 县规划局 县环保局 县城管局

县林业局 县审计局 县公路局 县盐务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县交警大队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70人)

崔淑颖 张 健 高青云 李海林 王莉香 丁圆月

冯宪平 杨 坤 王文刚 周俊伟 彭一丹 袁和彬

王 伟 孙高级 郑 勇 杨雪冉 李方峰 吕 智

黄兴浩 刘 鑫 孟宪红 孙艳涛 张 毅 刘 云

王 刚 于中刚 赵春晓 杨 泉 岳 友 吴清涛

王立峰 杨 波 张 斌 王庆法 李建梅 廖云芳

王继明 杜学玲 胡敏龙 徐勤雷 唐汉青 许新年

张可欣 平振春 林江萍 沈洪升 张 帅 尤学胜

洪维彬 赵玉华 房春节 徐 君 姚晓然 刘夫卿

陈继堂 付玉超 王清华 陈筱笛 温传文 邹学奎

杨柳青 赵常宝 唐秀荣 汪文锋 李梦琦 何晓函

管继辉 王友才 王雪怡 韩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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