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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xmj/2020-000006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公开日期 ] 2020-09-04 [ 有  效  性 ]

1、补助对象:郯城瑞源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2、补助范围:郯城县境内,经郯城瑞源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

3、补助标准:

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牛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病死牛体长小于100厘米的,每头补助200元;病死猪体长大于100厘米(含)、小于140厘米的,每头补助300元;病死猪体长大于14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400元。病死马属动物参照病死牛的标准执行,病死羊参照病死猪的标准执行。其他病死畜禽(禽、兔等)按照每吨2000元补助。毛皮动物胴体按照每吨1500元补助。

4、申请程序:

(1)养殖户在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提交申报病死畜禽信息(第一次使用时,需到收集暂存点注册账号)。(2)养殖户将病死畜禽送到辖区内收集暂存点,收集暂存点人员填写《病死动物及产品处理登记表》。(3)郯城瑞源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并将相关数据报送县动物检疫所。(4)县动物检疫所每月5日前将上月统计表上报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年度统计表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次年1月5日前联合上报。)

5、申请材料:(1)养殖户登陆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提交申报病死畜禽信息。(2)收集暂存点填写《病死动物及产品处理登记表》。(3)郯城瑞源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每月报送无害化处理量统计表。

6、咨询电话 :18854903005

7、受理单位:郯城县动物检疫所

8、办理时限:县畜牧发展中心每月5日前将上月病死畜禽统计表上报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每年3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一个补助周期,补助经费原则上每年一次,具体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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