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fpb/2019-000017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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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5-21 | [ 公开日期 ] | 2019-05-21 | [ 有 效 性 ] |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提高部分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收入,提升生存生活状态,使其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稳定脱贫,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郯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5周岁及以上老人(低保、五保贫困户除外)。
三、孝善养老资金筹集
孝善养老资金由“子女孝善养老金”和“县级孝善基金”两部分组成。
(一)子女孝善养老金。由贫困老人子女按每位老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交纳(多个子女的可以协商分摊承担)。
1.成立村级扶贫理事会。各村要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和贫困户代表组成5人以上扶贫理事会,具体负责子女孝善养老金收取。会长、副会长一般由村“两委”成员或第一书记担任。
2.设立专项账户。设立各村孝善养老资金专账,由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经管站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孝善养老资金代管、发放。
3.明确收缴时限。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2019年度资金收取,上缴至孝善养老资金专账。以后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当年度资金收缴工作。
(二)县级孝善基金。在县慈善总会设立“郯城县孝善基金”,由县财政奖补、社会爱心捐助、慈心一日捐、慈善救助资金等构成。县慈善总会负责基金的募集、管理。县扶贫办根据全县每年年终符合孝善养老扶贫条件的贫困人口数量,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向县慈善总会申请下年度资金额度,每年1月20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
四、孝善养老资金发放
(一)首次发放。2019年6月底前完成2019年1~6月、每人每月200元(共1200元)孝善养老资金集中发放。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经管站根据村级上缴的子女孝善养老金总额的20%配套县级孝善基金。6月底前通过贫困老人的养老保险账户完成发放。
(二)正常发放。自2019年7月起,每月20日前,村级扶贫理事会统计贫困老人死亡、失踪、迁出等异常变动情况,向乡镇经管站上报《异常变动停发孝善养老金名单》。各乡镇(街道、景区、开发区)经管站汇总异常变动人数、核减应发孝善养老金金额后,按20%比例配套县级孝善基金,至每人每月200元,月底前发放到位。
(三)资金停发、返还。乡镇经管站应当月停发《异常变动停发孝善养老金名单》中贫困老人的孝善养老金,返还子女交纳的孝善养老金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