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fpb/2019-000013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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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9-12 | [ 公开日期 ] | 2019-09-12 | [ 有 效 性 ] |
各乡镇(街道)扶贫办,马陵山景区扶贫办,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扶贫办:
根据市扶贫办《关于拨付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收益的通知》,分配我县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收益16万元,现将基金使用情况安排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及标准
根据《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股权投资协议》约定,收益基金重点用于今年风雹、“利奇马”台风受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新致贫人口、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性返贫人口和因病因灾新致贫人口、因其他灾害新致贫人口的救助帮扶。经研究,按照各乡镇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数,按比例测算出各乡镇需帮扶贫困人口户数,重点关注“利奇马”台风灾害严重乡镇,按照每户补助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二、帮扶户确定程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临沂市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扶办发〔2018〕5号)的要求,请各乡镇根据分配人口户数,按照村提报、镇审核、县备案程序要求,即:受益帮扶户所在村要召开两委成员、扶贫理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和党员会议,讨论确定帮扶户,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县备案,同时将帮扶分配结果在村内进行公告,报县扶贫办备案。
三、资金发放流程
严格按照市扶贫办要求,收益基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后,财政所及时通知经管站,经管站根据乡镇扶贫办提供帮扶户名单,于9月30日之前将收益基金通过惠农“一本通”发放到位,并将收益发放贫困人口名单报县扶贫办备案
四、有关要求
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优亲厚友、侵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收益发放贫困人口户数和收益分配表
2.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收益发放贫困户名单
郯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