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3-00000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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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2-12-23 | [ 公开日期 ] | 2022-12-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全县经济形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等因素影响,县级财政收支与预算相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特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2022年郯城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郯城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意见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55500万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12500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地方新增政府债务的举借和分配,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为发挥好政府债务对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政府债券工具,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省里核定我县的债务限额,批准调增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25000万元(见附表1)。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确保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并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同时,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注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债务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二、2022年政府债券使用意见
按照国务院规定,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按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分别核定额度,并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省财政厅共分配我县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19840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332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65200万元(见附表2)。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意见。省财政厅分配我县新增政府债券1332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体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其中郯城县2019年东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41900万元、郯城县郯城街道西城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25000万元、郯城县方舱医院及隔离点建设项目12000万元、郯城县郯国故城北城墙外围综合整治工程10000万元、郯城县重点引调水工程8200万元、郯城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7600万元、郯城县城区供排水管网工程6700万元、郯城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6200万元、郯城县城区水厂智能化及输配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4500万元、郯城县体育馆建设项目4000万元、郯城街道湖里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800万元、郯城县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800万元、郯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库项目1500万元。
(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使用意见。目前,我县2022年到期债务本金已得到全部置换,并且用自有财力偿还债券本金344万元,极大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财政金融风险。2022年省财政厅共分配我县置换债券额度65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100万元、专项债券42100万元,专项用于偿还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到期债务本金。
三、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分配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需全额纳入县级预算。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全县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大,根据上级转移支付增减变化,调整了部分支出科目。依据上述规定和相关资金安排意见,2022年县级预算需相应进行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是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调减3297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290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减10283万元,一般债务收入调增1300万元,土地出让金短收调入资金调减5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调增7645万元(见附表3)。二是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减32976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79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调增46049万元(见附表4),主要为调入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下降,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收付实现制要求,当年未拨付上级转移支付需结转下年执行。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是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调减488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20260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调增150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增3276万元(见附表5)。二是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减48824万元。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调增4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224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减864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283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697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635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调增72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增881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调增140万元,调出资金调减55000万元(见附表6)。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一是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调增24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增2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调减1万元(见附表7)。二是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增24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调减1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减少59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增845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较多,财政增收难度持续加大,县级预算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完成全县预算及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件:1. 2022年郯城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表1)
2. 2022年郯城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表(表2)
3. 2022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表3-8)
主要名词解释
1.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2.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