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fpb/2022-00000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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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18 | [ 有 效 性 ] |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印发的《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要求,为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管理,明确任务要求,规范管理程序,推进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更好实现精准扶贫目标,制定《山东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补助对象
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纳入即时帮扶范围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提供雨露计划扶持。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雨露计划经费中解决。每学年分春、秋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四、资金发放
按照摸底调查、资质审核、公示公告、补助发放、录入系统的程序组织实施。公示结束后,将无异议的补助学生的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支农惠农“一卡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