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6-0000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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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公开日期 ] | 2026-02-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围绕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工作秩序,现将2026年工作监督计划如下:
1、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规范和完善卫生健康监督平台数据,全面检查系统中学校卫生信息报告卡状态,按照《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采集被监督单位信息,全面、准确、及时补充和更新平台数据。
2、建议教育部门督促有条件的学校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改造投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设施。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卫生标准规范,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4、建议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规范》要求,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医务室或卫生室,并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规范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全县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记录表格没统一,档案规范没有统一标准要求,建议协同教育部门制定统一规范档案。
6、对全县县直所有中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全部监督一遍。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整改到位。
7、国家、省、市下达的双随机计划全部进行检测,对检测出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应处罚措施。
8、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和饮用水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学校每年开学前要使用第三方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及饮用设备末梢水进行检测。
9、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和防控的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晨午检记录真实性和病因追踪记录。
10、对全县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校外辅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关于学校方面卫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