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wjj1/2026-0000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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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公开日期 ] | 2026-02-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切实维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放射卫生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强化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切实保障放射诊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受检者公众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工作内容
1、实行全面检查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2、放射诊疗许可有效持证、校验情况;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3、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建立情况。
5、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
6、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设置及定期检测情况。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针对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及时汇总放射诊疗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