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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
[ 索  引  号 ] tanchenggxs/2026-000000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公开日期 ] 2026-02-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工作股,人力资源股牌子)。负责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组织安排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承担重要文稿,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与校核,承担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网上舆情,政府信息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应急,信访,值班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承办系统表彰,业务工作评价。承担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和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人:徐晓敏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二)资本运营股(挂财务股牌子)。贯彻执行上级要求,拟订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管理资本为主,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和配合政府审计,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出资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承担本级社有资本的投入,调整和所属社有资产重组工作,指导社有企业资产的购置,处置及银行贷款担保工作,承担社有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政策,法规,制度,指导全县供销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机关资产和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牵头配合审计机关对县供销合作社机关,社属企业及基层供销社,社会组织审计工作。承担系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及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刘丛开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三)合作指导股。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改革发展。拟订全县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农业服务规模化和村社共建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指导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指导基层社建设。指导系统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涉农项目的培育,申报。

负责人:李冰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四)安全统筹股。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指导系统生产安全工作,承担系统内"四防"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承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系统内的普法教育。

负责人:徐锦田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五)合作金融股。研究农村金融政策,贯彻实施系统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指导探索农村信用互助业务规范运作。推进系统领办合作社信用互助和融资担保业务稳妥开展。承担系统内合作金融业务指导工作。

负责人:杨玉忠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六)现代流通股。拟订全县供销社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业务开展和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参与政府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工作,指导系统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承担系统统计工作和经济运行工作。负责所属行业协会等社团的指导,服务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

负责人:董兴道

联系电话:0539-622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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